【黎智英案審訊第58天】李宇軒完成作供 明傳召陳梓華出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1日)續審,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第15天作供。上午辯方完成盤問,下午由控方覆問。李宇軒供稱,他於2020812日獲得保釋後,與同案被告陳梓華通電話,對方稱會安排他離港。李續稱,有人表示安排他前往台灣後,可跟隨捷克代表團離開台灣。李宇軒已完成作供,明早(12日)控方將傳召陳梓華出庭。

黎妻兩母女(右一及二)散庭一同離開。(朱先儒攝)
黎妻兩母女(右一及二)散庭一同離開。(朱先儒攝)
李宇軒自己曾有約 400 多萬元積蓄,均屬任職程式設計員的收入。
李宇軒自己曾有約 400 多萬元積蓄,均屬任職程式設計員的收入。

上午辯方就李宇軒在2019823日因為偷越中國邊境、而在中國海域被捕一事作提問。辯方指,李宇軒於2020810日在香港被捕、及兩日後獲警方保釋後,他曾收到陳梓華來電。李宇軒指應該不是一般致電方式,不肯定是透過SignalTelegram,但確認陳梓華告知會安排船隻離港。

辯方續指,李宇軒在20208月收到陳梓華指示、前往日出康城。李宇軒稱不肯定是否陳梓華通知,抑或其他人,並表示自從安排離港,便一直有其他匿名人士保持聯絡。

辯方續問到,陳梓華曾否說過如果成立流亡政府,他會負責訓練軍隊。李宇軒指「兩條唔同線」,「如果將國際游說推到盡,就會開流亡政府;如果將勇武推到盡,就會開軍隊」。李宇軒亦指陳梓華曾提過有以色列軍隊可以協助訓練「勇武」,但不記得對話背景,「我唔知佢有幾認真」。

辯方問李宇軒,陳梓華是否曾透露他的勇武小隊牽涉「721白衣人」事件。李宇軒同意,並確認陳梓華曾提到「搞中聯辦個次」,而2020年初邊境發現爆炸品的事件亦與陳梓華的勇武小隊有關;就2019年底大埔有人開槍一事,李宇軒指陳梓華曾表示「X點解咁快玩槍呀」,故認為事件應該亦與陳梓華等人有關。

李宇軒供稱,其大妹Beatrice及陳梓華當年知道他獲准保釋外出,「佢哋將我依個情況咗佢哋覺得適合嘅人」,有人吩咐他弄好反追蹤裝置,他被通知有車接送他到安全屋,其中有一架車上有可供替換的衣物,把他從日出康城的單位轉送到另一地點。

2020823日凌晨3點,有人指示車輛接送李宇軒到布袋澳碼頭,已安排李宇軒到達台灣後去當局投案,他們已把李宇軒的個人資料交給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李被台灣釋放後,便可以被安排順道乘搭捷克總統的私人飛機前往捷克,到步後再找辦法飛往英國倫敦。李解釋,當時有捷克代表團到訪台灣,「如果趕到嘅話,可以跟埋個班機走」。

午後控方周天行開始覆問。李早前在辯方盤問下指,於 2019 9 30 日後,沒從與 Mark Simon 相關的公司獲得款項。李在覆問下指,相關公司意指「Lais Hotel」、力高及「Chartwell Holding Ltd」。李補充,黎智英認識 Mark Simon ,陳梓華一方「包埋黎智英同頭先嗰幾間公司嘅話」,該 3 間公司便與 Mark Simon 相關,屬於陳一方的公司。

控方追問,所以該 3 間公司均與黎智英及 Mark Simon 相關?李形容, 3 間公司屬陳一方,而黎智英及 Mark Simon 同屬陳一方。

法官李運騰提到,李於盤問時提及,獲警方保釋後使用「鬼機」與人聯絡,當時其胞妹 Beatrice 得知他用「鬼機」,而陳梓華透過其胞妹知悉他用「鬼機」?李宇軒指,不知道陳是否透過胞妹得知,亦不肯定陳是否識其胞妹,而一開始保釋時,由其胞妹安排,「跟住我 assume 佢(胞妹)同人搭人定點樣,去咗 T (陳)嗰度」。

法官李素蘭問及李的背景,李供稱,2019 年時任職「Programmer程式設計員)」。法官李運騰問,當時他擁有自己的生意?李宇軒指,「可以咁理解」,而當時他會接一些「programming」工作,「on project base(按項目安排)」。

李素蘭再問,自 2019 6 月起,李宇軒投入參與「activist work(社運工作)」?李宇軒確認,而當時仍有繼續其程式設計員的工作,亦屬其收入來源。李續指,他大學未畢業時,已開始任職程式設計員,至案發時已接近 10 年。李素蘭續指,所以在「G20」眾籌時,李宇軒有約 300 萬元積蓄?李宇軒澄清,在閱讀文件後得悉,應該約有 400 多萬元,均屬任職程式設計員的收入。李另確認,為 IPAC 編製網站並無收取報酬。

李素蘭關注,李宇軒曾供稱戶口一度因墊支而積蓄不足,當時他如何維持生計?李宇軒指,其中一次為「G20」登報行動墊支,當時他有約 400 萬元收入,而當他墊支 300 多萬元時便尋求協助,「我用到晒錢」。至於 2019 12 月監選團前,當時李因資金不足而向陳求助,最終安排 Mark Simon 轉帳 50 萬元到其戶口,亦作為墊支「G 攬」登報的退款,「所以去到我晒(錢),生活唔到嗰個地步」。

李運騰問,李宇軒曾到訪法國、瑞士日內瓦等,當時有從眾籌中退還款項?李宇軒指,當時他自行支付機票、酒店等大部分開支,有部分開支從眾籌取得退款,不過無全部索取。針對監選團曾墊支的款項,李宇軒指,當時曾負責部分雜費,另亦為負責行程的李宗澤墊支數十萬元,而李在監選團中約墊支共 52 萬元。

辯方續就著李宇軒的收入提問,庭上展示李於 2018 2019 稅務年度的稅單,當中顯示 2018 19 年度需貨稅 14 萬元,而 2019 20 年度為 16 萬元,而 2018 2019 年評稅收入約為 105 萬元。李確認,為程式設計員的收入。

辯方問,在此稅務年度前的數年,李的收入亦維持在此水平?李形容,早年收入較少,如一開始的時薪為 15 元美金,隨後升至 40 元美金,「跟住慢慢有project、慢慢去 40 幾、50 幾,跟住慢慢上」,終達至稅單收入水平。

法官杜麗冰向李宇軒表示,他已完成作供,李聞言稱「哦」。他等候整理座位時,一直注視旁聽席,離開時沒有四周張望。案件明日12 日)續審,控方將傳召陳梓華出庭作供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_Dd-3B4l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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