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92天】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日(25)早上在高等法院,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表證成立。辯方索取指示後表示,黎選擇出庭作供,除了黎外,辯方亦會傳召通訊軟件Signal的專家作供。案件押後至1120日續審。

駐港外交部發言人強調,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任何人沒有淩駕法律之上的特權。
駐港外交部發言人強調,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任何人沒有淩駕法律之上的特權。

法官杜麗冰表示,由於另一法官李運騰的私人事務,案件未能在8月29日前續審,加上杜官於9月需處理一宗為期3周的謀殺案件,以及遷就其他案件檔期,預計最早續審日子為11月。法官待控辯雙方商討日子後,最終押後案件至11月20日續審。辯方預計黎智英的主問需時約5天,法官李運騰則認為考慮連同控方盤問,黎作供需3至4星期。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其後亦補充,預計整個辯方案情需時30天。

涉案4名被告包括76歲的黎智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日報互聯網,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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