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曾發訊予李柱銘提議包圍禮賓府。](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24/11/n.kinliu.hk-94-202102090003-768x512.jpeg)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2月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131天審訊,後半部分的審訊控方就黎智英與Mark Simon、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三人企圖串謀請求外國機構制裁中港展開提問,同時亦就着黎智英對當時種種社會事件的個人看法和《蘋果日報》編採方針作出訊問。
控方重提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曾轉帳3萬港元予陳梓華,黎智英亦曾以支票形式向陳梓華支付14.4萬元,以資助陳梓華的報紙展覽。而陳梓華希望做生意但無法開設離岸公司銀行戶口時,黎智英把旗下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 Inc.及相關銀行戶口全權轉讓予陳梓華。黎否認LACOCK Inc.及相關銀行戶口全是他給予陳梓華的獎勵,重申他的確為陳梓華做了很多事,但陳梓華則沒有為他做過任何事,他也不知道陳梓華牽涉國際游說工作。
控方指出,黎智英在2020年至2021年至少曾與Mark Simon、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智英否認並指他從不知道有關事情。控方又指,黎智英與陳梓華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至2021年2月15日,繼續協議游說外國實施制裁。黎智英否認並指他從沒與陳梓華達致任何協議。控方指出,SWHK(重光團隊)進行的國際游說工作,包括請求外國實施對中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否認並指自己不知道這些事。
控方又問黎知否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是SWHK成員,以及SWHK最終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黎稱他不知道。控方指IPAC在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間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請求外國實施對中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智英則指他當時甚至不知道甚麼是IPAC,無法回答該問題。
控方亦就黎與《蘋果》關係提問。控方引述黎供稱,他曾就兩次事件給予編採指示?黎同意,包括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晤新聞及「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控方展示 2019 年 3 月 23 日黎與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對話,黎向張轉發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與陳方安生見面後的報告,提到陳方安生非常關心引渡條例,「也充分意識到有必要擊敗它」,郭明瀚建議對方到國會山莊和國家安全委員會時,重點討論這議題。控方再展示黎與陳沛敏的對話,黎提到「She met Pence !」(她見了彭斯)、「Big news. Use it to maximum effect」(大新聞,用最大效果),控方問他向陳沛敏說「用最大效果」是否編採指示?黎指可以稱之為編採指示。控方再指,「一人一信救香港」也是編採指示之一?黎亦同意。
此外,黎智英在庭上亦確認曾發訊予李柱銘,提議包圍禮賓府迫林鄭月娥與市民對話。控方引述 2019年5月黎與李柱銘的對話,黎提到「是否可以考慮包圍禮賓府,要求林鄭與市民或泛民對話。這不會迫得到她出來對話,但製造她龜縮不敢對話的大炮輿論。我們處處點火引發市民留意逃犯條例嚴重性……」黎在控方提問下指當時只是提議,只是想提醒不同界別人士,站出來反修例。控方問,為何黎當時想為林鄭製造此形象?黎指因為林鄭不欲與人對話,人們便會站出來發表意見。控方指,黎除了發訊予李柱銘,亦發訊予何俊仁、李卓人,黎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