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3天】法官裁定「串謀煽動罪」無逾時檢控 控方准繼續提告 明年1月2日續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共4罪。控辯雙方早前就串謀煽動罪的檢控期限爭辯,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 續審,法官裁定沒有逾時檢控,批准控方繼續控告。案件押後至明年2024年)12日續審,屆時將會聽取黎智英與《蘋果》3間公司的答辯,控方亦會準備好朗讀開案陳詞。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二)、女兒(右一)、兒子黎順恩(左一)等前來法院庭聽審。(周文虎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二)、女兒(右一)、兒子黎順恩(左一)等前來法院庭聽審。(周文虎攝)
黎智英妻兒前來法院庭聽審。(周文虎攝)
黎智英妻兒前來法院庭聽審。(周文虎攝)

黎智英的囚車在警員押解下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在庭內所見,他今日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葱綠色圓領毛衣和白色襯衫出庭應訊,他出庭後向公眾席方向稍稍舉起左手打招呼,其後便坐下,並由3名懲教人員看管。

開庭前,有懲教人員向黎智英遞上輔助旁聽的耳機,黎智英合上雙手向懲教人員示意感謝,懲教人員又提議黎智英在開庭前先試試耳機是否運作正常。3名法官開庭後裁定控方沒有超出檢控時限,黎智英聞判後表現平靜。

辯方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應由2019年4月1日第1份煽動刊物起計6個月內,又指法庭在庭上向被告宣讀控罪,才算是檢控程序開始,認為律政司提控時已逾期,法庭無權審理。控方則對檢控期的算法有不同詮釋,指6個月期限應由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停運起計,而控方在同年12月13日通知法庭加控罪名,已算是檢控程序開始,更是比檢控時限早了11日提出檢控。

本案聖誕新年休假已訂在今年12月23日至明年1月1日,估計法庭將在明年1月2日才會聽取黎智英與《蘋果》公司的答辯。

市民「王婆婆」在法院外高舉英國旗喊口號。(周文虎攝)
市民「王婆婆」在法院外高舉英國旗喊口號。(周文虎攝)
多名警務人員在法院外嚴陣以待。(周文虎攝)
多名警務人員在法院外嚴陣以待。(周文虎攝)
兩名外籍記者亦前來法院採訪。(張雨娜攝)
兩名外籍記者亦前來法院採訪。(張雨娜攝)
有市民在開庭前排隊等候入場。(周文虎攝)
有市民在開庭前排隊等候入場。(周文虎攝)
警方會盤查每一輛進入西九法院停車場的車輛。(朱先儒攝)
警方會盤查每一輛進入西九法院停車場的車輛。(朱先儒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進入西九法院。(朱先儒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進入西九法院。(朱先儒攝)
黎智英的法律代表之一是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左),與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一同代表黎智英抗辯。(朱先儒攝)
黎智英的法律代表之一是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左),與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一同代表黎智英抗辯。(朱先儒攝)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h8-fF2HZ3Dc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