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45天】李宇軒:香港眾志曾參與《朝日新聞》廣告刊登 估計聯絡人為周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今日(14)續審,控方繼續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案件下午續審時,李宇軒繼續談及20196月的登報活動,當中包括於同月28日,在日本《朝日新聞》刊登全版廣告。他稱因該廣告由眾志負責做聯絡,故他估計由周庭負責,因他們當中只有周識講日文。

李宇軒估計周庭負責聯絡《朝日新聞》。(網絡圖片)
李宇軒估計周庭負責聯絡《朝日新聞》。(網絡圖片)
黎妻散庭獨自離開法庭。(朱先儒攝)
黎妻散庭獨自離開法庭。(朱先儒攝)
日本《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的廣告。(網上圖片)
日本《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的廣告。(網上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今日(14)續審,控方繼續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案件下午續審時,李宇軒繼續談及2019年6月的登報活動,當中包括於同月28日,在日本《朝日新聞》刊登全版廣告。他稱因該廣告由眾志負責做聯絡,故他估計由周庭負責,因他們當中只有周識講日文。

控方展示於德國《南德意志報》Süddeutsche Zeitung 刊出的廣告及相關收據,涉及 8.5 萬元歐羅。李宇軒確認是登報廣告之一,「G20 campaign 入面,淨係得一份德國報紙」。至於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李確認廣告費涉及 8.37 萬美元。

控方又指出,《紐約時報》收據顯示,除了有李的名字,還印有「Anna Kwok」。李表示,他與 Telegram 群組成員 Anna Kwok 一起安排《紐約時報》廣告,「因為搵報紙仲有第二啲人去負責,所以我諗 The New York Times(廣告),Anna Kwok 佢有份幫手搵嘅,咁至於最尾張單點解有兩個名,我唔清楚」。

法官李運騰關注,李當時是否使用真名安排《紐約時報》廣告,李同意。李運騰追問,其他 TG 成員是否也知道李的真名?李稱不是,「淨係喺呢啲單、同報館落正式嘅 form(表格)、開 account(戶口) ,我先 provide(提供)我個真名」。

控方又展示李相關渣打銀行記錄,詢問是否李支付 700 萬日元登報費?李確認由他支付。控方問,收據向香港眾志發出,李如何獲得此收據?李稱不記得對方透過哪個渠道給他收據, 「負責搵報紙嗰啲人,要畀錢嗰陣,張單畀我,就係呢張喇」。

李確認就G20峰會登報活動,曾於韓國3份報紙上刊登廣告,包括《朝鮮日報》、《東亞日報》以及《韓國日報》,並就此支付共約8320萬韓元;英國《泰晤士報》刊登的全彩廣告事後支付約2.7萬英鎊;西班牙報紙《El Mundo》的廣告費則為2萬歐元;加拿大《環球郵報》的廣告費支付約7.5萬加元,以及 9千加元合併銷售稅(Harmonized Sales Tax),合共約 8.47萬加拿大元。李的銀行紀錄則顯示,他支付7.5萬加元。

李解釋,由於9千加元是合併銷售稅,他曾就此電郵《環球郵報》,詢問國際客戶是否需要支付合併銷售稅,對方表示不用,但沒有予他另一張帳單。法官李運騰指出,帳單上有人手寫「Free HST」,李確認最終付7.5萬加元登報費。

案件將於明早(15)10時再續。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WfbhsAKp6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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