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安案今日(20日)續審,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接受控方主問。李宇軒說,李宇軒供稱「重光團隊」(SWHK)是鬆散組織,共識是「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而組織為了吸引人捐款,會在網站用上「制裁港共」等字眼,但他不同意組織的主旨是制裁。
身形瘦削的李宇軒今早身穿白色襯衫,蓄黑色短髮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李宇軒在庭上重申「重光團隊」(SWHK)的性質,「我會話SWHK係一個鬆散嘅港人組織,至少一開始係」,「重光團隊」並沒有會章,亦沒有會員制度,但當時共識是「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而特定活動會有支持該活動的成員去參與,「所以每一次見到SWHK活動,嗰個論述會inconsistent」,他同意「一部分SWHK成員同活動係同制裁有關」,但並非全部成員或活動支持制裁,「亦唔同意SWHK係為左制裁而成立嘅組織」。
李宇軒續稱,「重光團隊」共識是爭取香港民主自由,「制裁係其中一個means」,並重提昨日控方展示的「重光團隊」網站截圖,當中顯示了2020年5月為止「全球登報制裁港共眾籌活動」的支出,解釋當時正準備「重光計劃」,所以組織討論如何鼓勵接下來的眾籌捐款,當時共識是中文版採用較「Flowery(花哨)」的字眼,即「制裁港共」,比較容易鼓勵捐款;英文版對象是看不懂中文的人,使用「比較中性啲嘅字眼」比較容易鼓勵捐款,所以該網頁英文版使用了「advocacy for Hong Kong(擁護香港)」。
控方指出,「G攬」登報活動主題是呼籲各國向香港政府施加制裁,李宇軒立即反對此陳述。法官李運騰整合李宇軒證供,提到李宇軒意指SWHK團隊的共識是希望幫助香港民主發展,「制裁」並非活動主題之一,但李宇軒同意「G攬」登報活動有一些廣告曾經提及「請求制裁(request sanctions)」,亦認同其中一個在加拿大報紙刊登的廣告內容曾提及「呼籲當地政府向中國及香港政府施加外交壓力,包括實施制裁等」。
控方問及「重光團隊」(SWHK)的網站是在何時推出,李宇軒表示他記不起確實日期,但認為網站的推出日期一定在「重光計劃」眾籌活動(第四次眾籌)開始前。李亦解釋,如想找到網站推出的確實日期,可在他的電腦尋找gitlog(git日誌),當中包含網站整個歷史記錄,而他當時也是靠gitlog來留意網頁情況,故如在gitlog找到第一項輸入事項的時間,便可找到網站推出的確實日期。
就着「G攬」眾籌行動,李宇軒指,眾籌平台將籌得的金額轉帳予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再分多次將款項轉到名為「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信託基金。
審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