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4天】控方指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 被告否認全部3項控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勢力等案件今日(2024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讀出開案陳詞並宣讀3項控罪,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餘下一項針對黎個人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申請存檔法庭獲批。黎智英正式答辯,否認全部3項控罪。控方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腦,並指案中將依賴5名「從犯證人」的作供。

特勤反恐部隊到場。(朱先儒攝)
特勤反恐部隊到場。(朱先儒攝)

今早西九龍法院外警衞森嚴,不少車輛經過都需要進行嚴格檢查,反恐特勤隊人員荷槍實彈戒備。期間有綠在區區的回收車經過法庭,警員要求回收車打開貨車尾板,有警員手持儀器入內檢查。西九龍法院外有數十人排隊等候入場旁聽,警員及警犬在出入口駐守,檢查入場人士。記協前主席楊健興、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人前來旁聽。

黎智英今早經囚車由荔枝角拘留所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應訊,在4名懲教人員看管下步入犯人欄。他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白色恤衫步入被告欄,他精神不俗,面露微笑望往親友方向,不時挺直與他們揮手及點頭,並嘗試做口形溝通,坐在家屬席的幼子則輕輕揮手回應。黎亦有向公眾雙手合十。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一)、女兒(左一)、幼子(右二)及一名曲髮戴眼鏡男子,於早上9時30鈕一同乘坐灰色7人車抵達法庭。(朱先儒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一)、女兒(左一)、幼子(右二)及一名曲髮戴眼鏡男子,於早上9時30鈕一同乘坐灰色7人車抵達法庭。(朱先儒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女兒、幼子及一名曲髮戴眼鏡男子,於早上9時30鈕一同乘坐灰色7人車抵達法庭。(朱先儒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女兒、幼子及一名曲髮戴眼鏡男子,於早上9時30鈕一同乘坐灰色7人車抵達法庭。(朱先儒攝)
進出的車輛需要經過安檢。(朱先儒攝)
進出的車輛需要經過安檢。(朱先儒攝)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辯方早前爭議煽動罪超出半年檢控時限,3名指定法官駁回。辯方今日再爭議控罪範圍,認為根據法庭的裁定,法庭只有司法管轄權處理2021年6月14日至24日為期10日的指控罪行,控辯雙方已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今日在庭上就此提出口頭陳詞。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表示已閱讀控辯書面陳詞,惟開庭前數分鐘,才收到辯方的回覆陳詞,因此押後案件半小時,以閱讀辯方陳詞,並着辯方口頭陳詞時,毋須重覆書面內容。杜麗冰又指,不希望審訊再延遲,辯方盡量不要突然提出新陳詞,避免打亂法庭預定安排或浪費法庭時間,並要求辯方在休庭期間,想清楚有否任何新的陳詞需再提出。

休庭後,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口頭陳詞指,法改會當初就煽動罪立法時,已考慮到「未完成串謀協議(unconssumated conspiracy)」或會造成不公,但仍交由控方決定是否就這些「未完成」的串謀煽動行為提控,辯方立場亦然。副檢控刑事專員周天行則回應說,法庭已就檢控時限的爭議作出裁決,毋需再對控罪日期的問題再作判斷。

法官及後駁回辯方爭議後,周天行隨即表示,控方申請將黎獨自面對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存檔法庭,獲法官批准。法庭書記其後向黎讀出3項控罪,黎站起身聆聽控罪後逐一回應說:「不認罪(not guilty)。」3 間公司的法律代表亦否認控罪。

警員帶同警犬在法庭外圍巡邏。(本網記者攝)
警員帶同警犬在法庭外圍巡邏。(本網記者攝)
繼續有巿民排隊等候入庭旁聽。(本網記者攝)
繼續有巿民排隊等候入庭旁聽。(本網記者攝)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及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本網記者攝)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及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本網記者攝)

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辭,開案陳辭首段描述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亦是謀劃整個串謀的主腦,他利用2019年反修例運動帶來的社會動亂,以蘋果為政治平台,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文章及勾結外國勢力,牽涉161篇蘋果文章,31篇在國安法生效後發表的文章,則涉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國內地及本港。

控方指《蘋果日報》屬繁體中文報章,內容包括本地及國際新聞及時事評論,而《蘋果日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發布了逾7882萬列印本,即使在《蘋果日報》停刊當日,即2021年6月24日,亦列印了100萬份報紙。

案發時,蘋果日報是本地有影響力的媒體,隨着黎智英與外國媒體的聯繫,其影響力亦進一步加強。其報紙每份定價10元,另設有網上版本和手機應用程式,蘋果日報亦設有不同的社交媒體帳戶,包括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及YouTube,自2020年5月起亦推出英文報道內容,當中內容面向國際讀者及免費,而英文版的內容和標題等亦與涉案煽動文章相同,包括「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等,黎智英亦會將部分文章分享到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

控方續指黎智英自2019年6月「假借爭取民主自由之名,多次邀請外國,尤其是美國實施制裁」,包括在2019年7月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建議美方制裁鎮壓示威的中國內地及本港官員。

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涉及串謀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Mark Simon及其他人,包括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呼籲多國及國際社會實施制裁。

開案陳辭續列出一些外國代理人或中間人與黎合作、受黎指示或提供資訊以請求制裁,正被通緝的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被指代表黎在美國與不同人會面,建立多個社交媒體群組,包括與《華爾街日報》的編輯Bill McGurn在3人群組商討發布黎的文章;美軍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B. Chunningham)、「香港監察」創辦人Benidict Rogers和裴倫德亦被列為黎的外國聯絡人。

控方指在案發期間,不同外部勢力均制裁中央及香港政府,其中美國制裁42名中央及特區官員,控方將依賴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丈夫、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專家證人口供,佐證制裁帶來的法律影響。

控方亦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證,以證明黎智英及有關公司當時的而且確有涉案串謀協議。持續串謀的行為包括有關黎智英的大量新聞文章及訪問,黎智英撰寫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接受5篇外媒訪問,以及《蘋果日報》發布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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