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7日)續審,第5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13天作供,指證黎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透過不同渠道推動制裁,亦曾稱「我咩都唔驚,我會繼續做我認為正確的事」。
控方完成覆問後,因法官接連發問,辯方可就相關問題再盤問陳梓華,擁有本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發問。
陳梓華昨供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為香港努力緊」,繼續進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的工作。陳梓華指他從社交平台文宣群組收到網友轉載連結,其中一個的標題指「黎智英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陳沒有按連結觀看影片或文章,但陳稱他認識一名網友是為《蘋果日報》進行外判翻譯工作,該網友告知他黎智英的訪談節目在2020年7月「出街」,故他認為黎智英的訪談節目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布,但他不知道該訪談節目是否由黎智英主持。
辯方質疑陳梓華根本沒有按進連結,如何知道文章內容、出處及何時出版,陳梓華表示該文章出處應該是《蘋果日報》,但他無法肯定由轉發者撰寫的標題是否準確。
陳梓華說,據他所知,《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有推動制裁,包括寫文章及出席訪談節目,內容曾說到黎希望外國政府限制中國經濟發展,黎表明「我咩都唔驚,我會繼續做我認為正確的事」。他亦透過Mark Simon得知,黎智英曾在美國與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簡稱HKDC)合作,在美國推動《香港避風港法案》。
辯方再問陳梓華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至他被捕前的想法,陳梓華指,視乎身邊有甚麼人,是他考慮會否繼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其中一個因素,「我其中一個考慮係本身一齊做依件事的人係咪一齊繼續做」。陳早前作供時提到他曾向黎智英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今補充指:「但我被佢(黎智英)說服咗,所以我都會繼續做」,故他想讓李宇軒先行離港,由他成為最後留在香港的人。
陳重申,他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約2020年7至8月加入SWHK美國線,陳表明他當時已沒有再考慮其他人「有無繼續做」,「因為我已經犯緊法」,「其他人都已經做緊犯法嘅嘢」。李運騰法官提出,陳梓華最初證供明顯是條件性,視乎身邊的人會否犯法,才考慮自己會否犯法,但現時又指其他人已犯法,他沒有考慮其他人有否犯法,出現前後證供不一致的情況。陳強調視乎其他人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只是他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控辯雙方均表示已完成向陳梓華的提問,李運騰法官指大家不想預知未來,或許控方傳召警方上庭作證後,會想再傳召陳梓華出庭作供,但現階段控辯雙方均完成向陳梓華的提問。控方把陳梓華的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呈堂,杜麗冰法官問陳梓華曾於2020年9月在YouTube看過有關黎智英的影片,影片內容是甚麼?陳梓華表示:「大概話黎智英自己無嘢驚,佢有使命感,會繼續做自己覺得啱嘅嘢」。
審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