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第五批被告求情 伍健偉多次宣告政治觀點被指無悔意

法庭今天(27日)處理「35+顛覆案」第五批被告求情。
法庭今天(27日)處理「35+顛覆案」第五批被告求情。
法官認為伍健偉(圖)無任何悔意。
法官認為伍健偉(圖)無任何悔意。

「35+顛覆案」45名定罪被告分六批求情,法庭今天(27日)處理第五批被告求情,包括參加新界西「初選」的伍健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及譚凱邦,8人全部認罪。而參選新界東「初選」的梁國雄和柯耀林,則也被安排在此批一同處理求情。

被告朱凱廸及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指,已就求情提出書面陳詞。其中朱凱廸的代表律師確認,朱凱廸因參與2020年7月1日的遊行,早前被裁定罪成及判刑,在法官追問下,律師澄清朱凱迪不是在保釋期間犯案。代表被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已就求情提出書面陳詞,不作補充。

被告伍健偉則親自求情,他同意控方就定義本案「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提出的法律原則,並承認自己是本案的積極參與者,但要達致「35+」計劃成功,在立法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單靠本案47名被告是無可能完成,還需民意授權。伍健偉又提到,他承認手段違法,同意本案後果可引致憲政危機,但各被告的行為至多只會干犯國安法第22條第三項,並多次宣告政治觀點。法官陳慶偉在伍健偉陳詞期間曾多次打斷對方,強調被告不必宣示政治立場。

另外,伍健偉進行陳述時又表示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違法。法官李運騰直斥其說法自相矛盾。法官陳慶偉作出初步結論,判斷伍健偉沒有任何悔意。

被告張可森的代表律師提到當事人在還押期間經歷喪父、兒子出生,如今兒子已近3歲。律師又讀出張可森求情信部分內容,表示已明白案中計劃一旦實行的嚴重性,並深刻反省,不應藉立法會賦予議員審議預算案的責任作出危害國安行為,又指知道自己要接受的懲處是必須承擔的後果,希望盡快完成服刑,往後將重心放在家庭生活,並希望盡快完成其博士學位。

至於被告黃子悅,其代表律師表示,當事人早前因參與2019年11月18日的暴動,被裁定罪成,希望法庭就本案給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惟法官陳仲衡指出,黃子悅是在暴動罪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法官李運騰補充,保釋期間犯案可以是加刑因素。律師回應指即使要加刑,亦希望法庭考慮黃子悅在干犯本案時並不知道參與「初選」是違法。

45名罪成的被告分六批求情。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31名認罪被告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及伍健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