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籤案】次被告李嘉濱於明愛醫院放煙彈 警誡中稱因受人威脅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於20203月搗破一個名為「九十二籤」的極端恐怖組織,懷疑涉及同年1月至2月的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3宗爆炸品案,8名涉案男女被落案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等罪,案件今(12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次被告李嘉濱在與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受人威脅而放置煙彈於明愛醫院,李稱事後無收到報酬,此舉目的是保障自己安全,「無諗住傷害任何人」,亦無目標人物。警員再問李擬用炸彈炸傷多少無辜人士。李強調「依個唔係炸彈,只係煙彈」。

「九十二籤」案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播放偵緝警員陳國威盤問次被告李嘉濱的警誡錄影會面。(資料圖片)
「九十二籤」案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播放偵緝警員陳國威盤問次被告李嘉濱的警誡錄影會面。(資料圖片)

控方庭上播放偵緝警員陳國威盤問李嘉濱的警誡錄影會面中,李嘉濱稱自己在2020年1月27日凌晨在明愛醫院急診室男廁放完「煙彈」後,乘的士去梨木樹燒烤場燒毀身上衫褲。偵緝警員供稱,錄影會面後曾經帶李嘉濱到其梅芳街報稱住所,但李花上半小時仍無法打開單位密碼鎖;聯絡業主及成功入屋後,警方屋內搜出12把魚生刀,遂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再次拘捕李嘉濱。

警員陳國威指在該次於2020年1月27日凌晨進行的錄影會面中,李嘉濱又確認他在同年1月25日及26日在宏創方503室一共混合了3枝「煙彈」,一枝被放置在明愛醫院,有一枝因為不滿意「外面污糟咗」而將其丟棄,餘下一枝放在了李嘉濱租用的宏創方1008室。警員在會面中問李嘉濱放置「煙彈」會否得到報酬;李嘉濱稱沒有,又稱目的是「保障自己」、「因為五飛威脅我」。

同日約下午3時半,陳警帶李嘉濱前往宏創方1008室外,由另一警員温文鏡拿出早前李嘉濱身上檢取的鎖匙,開門進入單位內拍攝;陳警供稱當時他和李嘉濱留在單位外、沒有進入。至3時50分,警方再帶李嘉濱到宏創坊503室,由温警使用從李嘉濱身上檢取的另一鎖匙開門,一行人進入單位,由温警進行拍攝。

同日下午約4時半,陳警再為李嘉濱進行第二次警誡錄影會面,問李嘉濱他們在明愛醫院的行動中一共花了多少錢,李嘉濱稱約1.4萬元,「錢多數我自己出住先,如果條數唔係大嘅……」,他亦不清楚「五飛」的資金來源;對於警方在其身上檢獲4.4萬元,李嘉濱稱部分用來為朋友訂購口罩,亦有部分用於支付裝修判頭。

同日下午約5半,陳警為李嘉濱進行第三次警誡錄影會面,陳警向李嘉濱指警方在梅芳街1A室內搜出12把魚生刀,李嘉濱指魚生刀並非屬於自己,他也不清楚衣櫃內有魚生刀,並聲稱自己在Tg表示「無地方住」,便有人提供該單位,他在該單位內居住了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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