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之案件,今天(1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第149天審訊。控方今天繼續其結案陳詞,在庭上引述證供,指黎智英持續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官員。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引述證供內容,指出黎智英在2019年7月和10月兩次赴美,已經在旅程內倡議制裁中國。雖然法官指這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前發生,就算有協議倡議亦不是刑事串謀,但控方就指出,這可以顯示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仍按照先前的協議,持續參與危害國安全的行為。
此外,控方亦引用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的溝通紀錄,指出黎是主宰《蘋果日報》編採的「舵手」。控方舉出的例子包括,黎智英指示《蘋果日報》英文版只需集中報道中國新聞,毋須其他外國消息;《蘋果日報》揀選寫手時不用平衡,只要「黃」的觀點等等。
控方表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仍在其專欄文章、網上節目及內部通訊明言,表明要繼續抗衡,《蘋果日報》要「做到冚」為止。他亦繼續公開呼籲外國撤銷香港的經貿特殊地位,及在字裏行間煽動公眾仇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