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戴耀廷區諾軒等5被告今求情 法庭外警力明顯升級

47人涉嫌組織及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控干犯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戴耀廷在內的31名被告在審前認罪,餘下16人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其中14人於530日被裁定罪成,需還押候判。案件今日(25日)續審,法庭先處理認罪被告、「35+」計劃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經審訊後被定罪的吳政亨的求情,料需時3天。

戴耀廷(圖)及另外4名被告今日求情。
戴耀廷(圖)及另外4名被告今日求情。
大批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周文虎攝)
大批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周文虎攝)
早上7時已經有逾百人在西九龍法院外輪候。(周文虎攝)
早上7時已經有逾百人在西九龍法院外輪候。(周文虎攝)
法院外共約有40名記者。(周文虎攝)
法院外共約有40名記者。(周文虎攝)

今早有不少市民排隊等候入場旁聽警方派駐大批警力戒備,並派出不少軍裝及便衣探員到場,出入車輛亦要經檢查。警犬隊亦派人員執勤,確保有充足警力維持法院一帶秩序及交通暢順。今早約810分,載有被告的囚車駛入西九龍法院大樓。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47名被告當中,31名被告在審前認罪,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區諾軒、黃之鋒、譚文豪、毛孟靜、胡志偉、朱凱廸、譚得志、范國威、郭家麒、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林景楠、伍健偉、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劉澤鋒、李嘉達、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譚凱邦、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及呂智恆。

至於餘下的16名被告則不認罪,包括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陳志全、何桂藍、劉偉聰、鄒家成、李予信、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經審訊後,除劉偉聰及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被裁定罪成。控方早前已就脫罪的劉偉聰提出上訴。本案47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71日至202117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香港國安法第22條訂明,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判囚10年至無期徒刑,即是終身監禁。積極參加的,判囚310年。其他參加的,判囚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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