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將分成6批 於本月底至8月初求情

35+顛覆政權案的47名被告,被指2020年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31人認罪候判,14人受審後上週四被裁定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則脫罪,控方上訴。

法庭早前排期於625日處理5名涉嫌組織者的求情,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庭將餘下的被告按參選選區分成5批,於72日至85日於西九龍法院求情。

本案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辯方求情聆訊如下:

6月25日上午10時:5名控方指稱組織者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預計需時3日。

7月2日上午10時:香港島區參選人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及彭卓棋,預計需時2日。

7月5日上午10時:九龍東區參選人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施德來,預計需時2日。

7月10日上午10時:九龍西區參選人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黃碧雲及劉澤鋒、超區參選人岑敖暉及王百羽,以及衛生服務界參選人余慧明,預計需時3日。

7月30日上午10時:新界西區參選人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及譚凱邦,預計需時3日。

8月5日上午10時:新界東區參選人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楠及柯耀林,預計需時4日。

據《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3級刑罰。「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消息指法庭指示控辯雙方,稱本案定罪的被告是串謀的一分子,要求雙方在書面求情中,提出包括他們是否應該被判同等刑罰,及交代理由,建議量刑起點或減刑理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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