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  11月19日判刑

2020年參與「35+」初選的47人,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其中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31人認罪,全部定罪被告今年9月已完成求情。據悉,案件現已排期於1119日判刑。

「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完成求情陳詞階段,法院已排期至11月19日判刑。
「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完成求情陳詞階段,法院已排期至11月19日判刑。

本案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

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只有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及大律師劉偉聰被判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脫罪裁決提出上訴,換言之整案47人中,只有李予信一人完全成功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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