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控告何君堯誹謗案 無限期押後以待「7.21元朗暴動案」上訴結果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2019年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控何君堯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布片段錯誤地指稱林卓廷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何君堯發布該影片。法庭早前排期本案於今年8月4日開審,惟本案今天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時,林卓廷一方表示,若林就「7.21暴動案」被裁定罪成的判決上訴失敗,或會終止這宗誹謗案。法官應林卓廷的申請,批准本案暫時無限期押後。

林卓廷於「7.21元朗襲擊事件」當晚曾到現場,早前被裁定參與暴動罪成。
林卓廷於「7.21元朗襲擊事件」當晚曾到現場,早前被裁定參與暴動罪成。

誹謗案今天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原告林卓廷及被告何君堯兩人今日均有到庭。林卓廷一方表示,林卓廷早前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並判囚37個月,他已於今年3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正等候開庭聆訊。

由於上訴未知何時開庭處理及頒判決,林卓廷一方今天遂申請無限期押後誹謗案的法律程序,直至暴動案定罪上訴結果出爐。林卓廷一方表示,若暴動案上訴失敗,誹謗案很可能就此終結。

何君堯一方反對無限期押後的申請,指林卓廷就暴動案上訴是其個人決定,不應因而令何君堯無了期等待,更何況該暴動案有機會延至明年才能頒下裁決。

法官楊家雄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暴動案的上訴結果具結論性,可能會影響本案審訊的公平性,故本案不能漠視林卓廷於該暴動案的上訴結果,最終批准林卓廷一方申請本案無限期押後、原有審期擱置,以免本案對林卓廷構成不公。法官另批准何君堯一方申請現階段修訂入稟狀,加入林卓廷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7個月一事,作為辯解理據。

何君堯曾舉手機直播,指稱林卓廷於2019年7月21日帶人到元朗參與毆鬥。(影片截圖)
何君堯曾舉手機直播,指稱林卓廷於2019年7月21日帶人到元朗參與毆鬥。(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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