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封香港理工大學期間,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所謂「圍魏救趙」行動,於油麻地等地參與暴動,期望理工大學內被圍困的示威者能逃脫,事後合計共逾200人在油麻地一帶被捕,被分拆成多宗案件審理。當中最後一宗審理的案件,有8人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成立,今天於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兩個月至4年半,法官斥各人所犯案件屬「有備而戰」。
本案原本有11名被告不認罪受審,當中罪成的被告包括林樂進、林迪倫、劉思琪、梁健朗、譚啟沖、謝承峯、蘇定楠、馮文杰,案發時年齡介乎18歲至28歲;其餘3人則獲判無罪。
區院暫委法官黃雅茵今天判刑前,先引述辯方部分求情理由,包括林迪倫曾是少年警訊會員,後來立志成為老師,但因干犯本案而未能達成理想,只能任職兼職補習導師;另一名被告梁健朗於畢業後由地盤工逐步晉升至地盤打理人、成立建築公司,但受本案影響而需將公司結業,令他5年來的努力付諸流水。
法官黃雅茵判刑時指出,牽涉本案的「圍魏救趙」行動的大部分示威者,都穿著全深色或黑色裝束,並戴上頭盔、口罩、防毒面具等裝備,從裝束可見暴動是在周詳計劃下發生,示威者可謂「有備而戰」。而且,涉及的暴動範圍位於鬧市主要路段,最激烈期間與警方對峙約45分鐘,其間示威者在民居和商戶之間投擲汽油彈,威脅居民人身安全;而整場暴動直至午夜才完結,共有4名警員在執勤期間受傷,案情相當嚴重。
但法官考慮沒有證據顯示本案被告曾親手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而且被捕時他們身上僅有防護面具、手袖等防禦性質物品,遂以4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年輕、初犯或家人患病等因素,批准讓部分被告減刑2至4個月。
最終,劉思琪、梁健朗和蘇定楠的總刑期為4年兩個月,林迪倫判囚4年3個月,謝承峯、馮文杰判囚4年4個月。至於林樂進、譚啟冲兩人則不獲減刑,總刑期為4年半。
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暴動事件共有213人被起訴,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共200人罪名成立,6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7人被頒拘捕令。
在最後一批定罪被告今天被判刑後,警方就案件作總結。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黃奕隆在法院外表示,17宗審訊歷時長達1年8個月,案中定罪人數屬香港史無前例,而警方在案中傳召的證人達500多人次,呈遞逾5000件證物,不論涉案人數、案件規模以及複雜程度,都對警方構成很大挑戰。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成,除了當中11人被判入教導所,189人被判監29至64個月不等,反映了案件的嚴重性。他又引述法庭判詞所形容,指本案的暴動規模屬「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