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國家安全處發新聞稿指,今天(6日)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被捕人是因「初選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黃之鋒周五(6日)早上在赤柱監獄被捕,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黃之鋒(28 歲)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黃之鋒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黃之鋒本身正因「初選案」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在赤柱監獄服刑4年8個月,原定2027年1月出獄,此次又再因涉嫌干犯國安罪行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