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涉參與2019年8月的灣仔暴動案,她於原審時獲判表證不成立兼與另三名被告脫罪,惟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經重審後,陳今被裁定暴動罪成,即時還押。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與其他同案被告一同判刑。

47歲被告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2020年,陳在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獲判表證不成立而脫罪,惟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因當時沈官已離任,終轉由暫委法官鍾明新審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在裁決書內指出,被告案發時携帶多支咪及戶外擴音器材到現場,顯見為有備而來,她亦預料現場有機會演成非法集結,及當時已出現大規模暴動下,仍選擇留在現場,兼不斷與示威者向警方叫喊,以社工身份身處現場為示威者撐腰。法庭認為被告行為及言語有意識地為參與集結人士發聲,與他們同一陣線,此舉壯大示威者對抗警方的決心,故認為被告有意圖參與本案的暴動行為,一同集結且鼓勵示威者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終裁定被告罪成。
陳虹秀被判罪成後還押,辯方將於4月3日進行求情,案件於4月9日判刑。
許宗盛:暴動罪成留在註冊社工名單有困難
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表示,暴動罪成的陳虹秀留在註冊社工名單有困難。許宗盛說個人認為陳虹秀觸犯的暴動屬嚴重罪行,加上她現正被還押候審,留在註冊社工名單有困難,又說社工註冊局下午開會,未知是否有充足資料處理陳虹秀個案。
根據註冊局資料,陳虹秀的社工牌照2月期滿,註冊局正審核她的續期申請,社工註冊條例修訂後,至少16人因干犯不同罪行需停牌或永久「釘牌」,當中3人犯暴動罪或國安法永久「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