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印度籍男子今年9月凌晨時分追隨直播中的韓裔女子入中環站,身壓對方、觸摸其腹部近胸部位置等,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稱,片段可見事主明顯抗拒亦嘗試擺脫,但被告行為漸次升級最終非禮,事件相當可恥,亦損害本港聲譽,判入獄3個月。
被告AMIT持香港身分證,報稱廚師,無刑事案底。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已婚,其妻和3名子女都在印度,其中長子癱瘓,一家難在港團聚。案發前兒子病情反覆,被告壓力大於是喝酒,受酒精影響犯案。他事發後已被解僱,現時獲另一餐廳聘請。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稱,事件為時不算短,事主表現明顯抗拒和害怕,但被告繼續冒犯,法庭需保障事主和遊客。徐官明言喝了酒而犯案並非理由,拒絕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至3個月。
案情顯示,韓裔女子X今年9月來港旅遊,其間不時直播。她於9月11日凌晨零時許遭被告搭訕並將左手放在X左肩,右手則捉住X右臂,X曾提高手臂嘗試擺脫,被告反而緊握她,說「listen listen」和「come with me」。X要求被告放手,但他沒理會。
X跑到中環站,被告緊追,在X落樓梯時把她推到牆邊,身體壓在X上,碰到X腹部近胸位置,在她耳邊說「I am alone」等。X其後逃跑求助,直播片段被檢取作證物。被告於13日被捕,警誡下稱忘記發生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