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悼」刺警疑兇判囚15個月 張敬生申人身保護令促即時釋放 律政司反對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7月,通過動議「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4名港大學生被控告違反《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4名被告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去年10月在區院被判入獄24個月。高院本月裁定4人上訴得直,改判15個月。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上周五(20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認為其獄中行為良好,應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並即時釋放,但卻遭繼續羈押。高院昨日下午開庭,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處理。高院押後至10月3日正式聽取陳詞。張敬生申請保釋,遭律政司反對,透露懲教署等部門最新經審視後,不認為張敬生沒有危害國安的風險。高院明天處理保釋申請。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7月,通過動議「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facebook)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7月,通過動議「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facebook)

《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甫開庭便透露,案件原本押後由法官高浩文處理,因特首發出證明書,案件改由她處理。代表張敬生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申請人所承認的控罪與《國安法》無關,擬就事件申請司法覆核,希望申請臨時濟助,讓申請人先保釋外出,再等候法庭審理覆核的申請。由於申請人認罪前,高院已批准他保釋,考慮到現時香港已經由治及興,因此法庭現在亦應批出他擔保外出。

答辯方認為,案件與國安有關,並反對讓申請人保釋,指出張敬生獲保釋已經是3年前,懲教署等部門最新經審視後,不認為張敬生沒有危害國安的風險。答辯方稱,到今午才知道申請方有保釋申請,冀法庭給予時間,讓答辯方索取進一步指示。法官稱,相信3年前高院批准張敬生保釋,已經顧及危害國安風險,但最終同意押後聽取陳詞。

保釋申請人是張敬生(21歲),答辯人是懲教署署長。申請人去年與事件中其他3名被告,即杜林丞亨(21歲)、郭永皓(22歲)及容頌禧(21歲),均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4人原被控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撤銷。他們同被判入獄24個月。4人不服刑罰上訴,高院本月下調4人刑期至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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