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余慧明親撰求情信 稱「唯一錯誤是太愛香港」 官指無助減刑反顯無悔意

35+顛覆政權案47中有45人認罪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11日)繼續處理參與九西初選及功能界別的被告包括王百羽、岑子杰及余慧明的求情。其中余慧明親自撰寫求情信,表示至今仍認為通過在立法會投票以改變現有秩序「並沒有甚麼不對」,又稱「也許我犯下的唯一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隨即打斷,指這並非求情信,而是政治論述,坦言不認為信中內容對減刑有任何幫助,反而顯得她無悔意。

余慧明親撰求情信,但被法官質疑內容無悔意。(香港勞權監察)
余慧明親撰求情信,但被法官質疑內容無悔意。(香港勞權監察)
岑子杰的代表大律師認為,岑在案中的罪責屬最輕級別。(文匯報)
岑子杰的代表大律師認為,岑在案中的罪責屬最輕級別。(文匯報)

經受審後定罪的余慧明,其代表大狀石書銘於庭上讀出她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余在信中表示,由於政府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預防新冠疫情爆發,因此希望進入政治體制、參選立法會,增加對政府議價的能力,「但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這在其他民主國家中聞所未聞」。

余慧明在信中指,法庭的裁決「指五大訴求是空中樓閣,但其中的一項訴求,是實現《基本法》所承諾的雙普選」,反問若政府認為落實「23 條」是它的憲制責任,「那麼實現雙普選難道就不是?」

她續指,至今仍認為,通過在立法會投票以改變現有秩序「並沒有甚麼不對」,又稱「也許我犯下的唯一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此時打斷石書銘,指這並非求情信,而是政治論述,坦言不認為求情信內容對減刑有任何幫助,反而顯得她無悔意。

而選擇認罪的岑子杰,其代表大狀指,2012年岑因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控罪被罰1000港元。他上了一課,到2019年多番組織集會,都獲得執法部門批准。岑又呈上本案認罪被告之一的區諾軒所寫的求情信,提到岑子杰在協調會議中,反對無差別否決財案。大狀認為,岑子杰罪責屬最輕級別。

參與九西初選的其餘被告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岑敖暉,昨日(10日)已完成陳詞。毛、何及岑昨獲准退席,今天沒有到庭。

王百羽的代表大律師黃俊嘉。(周文虎攝)
王百羽的代表大律師黃俊嘉。(周文虎攝)
美國駐港領事jackson離開法庭。(周文虎攝)
美國駐港領事jackson離開法庭。(周文虎攝)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