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戴耀廷求情完畢 律師倡減區諾軒一半刑期 

區諾軒代表律師希望法庭給予他一半的刑期扣減。
區諾軒代表律師希望法庭給予他一半的刑期扣減。

47人顛覆政權案中有45人罪成,當中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等5人周三(26 日)進行第二天求情。戴耀廷親撰求情信,並沒有出席餘下求情聆訊;而區諾軒代表律師陳詞時則希望法庭給予他一半的刑期扣減;趙家賢的代表律師則要求60%刑期扣減。

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早上完成陳詞,指「非暴力」是戴一生「堅信、堅信、堅信」的信念。法官陳慶偉明言,不接納 3 項量刑時不考慮戴於《國安法》前的行為、戴在《國安法》後於本案沒有角色的主張。庭上又透露,戴有親自撰寫求情信,另有 3 人亦為他寫求情信,其中兩人為 Professor Albert Chen 及 Eric Cheung。據指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首席講師張達明亦有為戴寫求情信。

案件下午再開庭,戴獲准不出庭,他亦不出席餘下求情聆訊,而區諾軒、趙家賢一方則開始求情。代表律師陳詞時提到,希望法庭給予被告區諾軒一半的刑期扣減,法官回應指區諾軒認罪及在庭上作供,協助控方舉證,反問辯方會否希望法庭視他為「舉報人」,要求給予更大程度、三分之二的減刑,律師說要留待法庭決定。代表律師又言,第二被告區諾軒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於同年7月15日在社交網頁宣布退出「35+計劃」。法官提到,當時初選已完成,組織者本身已沒多大作用,律師則指組織者的退出會影響初選的認受性。

第三被告趙家賢的代表律師要求60%刑期扣減,但律師認同趙家賢並非本案「舉報人」,接受法庭只給予40%至 55%刑期扣減。代表律師又提到,趙家賢於2020年5月起參與協調初選,7月中宣布退出,參與的時間短,民主動力負責製作初選選票、物色票站等,雖然趙家賢積極參與計劃,但較傾向是行政性質的工作,趙家賢亦配合執法部門查案。惟法官提到,民主動力在2020年3至4月已參與初選策劃,法官亦質疑律師在文件提到趙家賢2019年被咬甩耳朵事件,與本案無關,是否應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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