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第二批被告求情 袁嘉蔚稱已改變並結婚 望能盡快出獄過新生活

47人顛覆政權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有45人認罪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繼上周戴耀廷等5名被指初選組織者求情後,曾參與港島區初選的6人,今日(2)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求情,預料需時兩天。早已認罪的袁嘉蔚求情指,本案謀劃時間短,而且有很多漏洞,注定它會失敗,對危害國安的風險低。袁嘉蔚的代表律師又透露,袁早前已在獄中結婚,又指袁在還押期間已改變,不會再重犯,她只希望能盡快出獄,開始新生活。

袁嘉蔚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袁參與程度近乎低,又提及袁還押期間與一名被告結婚,望法庭量刑時考慮到他們要建立家庭。(袁嘉蔚Facebook)
袁嘉蔚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袁參與程度近乎低,又提及袁還押期間與一名被告結婚,望法庭量刑時考慮到他們要建立家庭。(袁嘉蔚Facebook)
何桂藍的代表律師Trevor Beel。(周文虎攝)
何桂藍的代表律師Trevor Beel。(周文虎攝)
鄭達鴻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周文虎攝)
鄭達鴻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周文虎攝)

第二批共6名求情的被告,包括已認罪的袁嘉蔚(30)、梁晃維(26)和徐子見(56),並經審訊被裁定罪成:鄭達鴻(35)、楊雪盈(37)和彭卓棋(29)

袁嘉蔚的代表律師說,袁嘉蔚過去熱心服務社會,本性溫和,本案已改變了她的人生。代表律師又說,本案被告的犯罪計劃注定失敗或不大可能成功,法庭就所有案件判刑都要考慮同一標準,就是犯罪帶來的後果及可能的影響,就本案而言,被告的行為無對國家安全造成影響,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非常少,法庭不能基於假設的風險判刑。但法官認為,各被告當初相信犯罪計劃可以成功。

梁晃維的代表律師則指,梁晃維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但這發生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聲明只是重申參與初選人士的共識。法官指,梁晃維在國安法生效後沒有退出聲明,並參加了本土抗爭派的記者會,法庭判刑會考慮這些因素。

代表律師又指,梁晃維在國安法生效後,在本案的參與度非常低,但認同梁晃維是本案的積極參與者,而並非「首要份子」。律師又指,梁晃維被政府取消參選資格後沒有尋求「Plan B」替代人選,法官就質疑,這只是因為梁晃維找不到合適的替代者。

法官又認為,梁晃維在本案的參與度遠較袁嘉蔚為高,他甚至認為首被告戴耀廷是太溫和,沒有理據讓法庭接受他犯案是純粹不理解國安法,而非「死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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