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曾參與初選人士,被指意圖顛覆國家,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共有45人有罪,案件將於今日(1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一眾被告將面臨三年以下,至最嚴重十年以上至終身監禁。大批警員嚴陣以待,在法院門外駐守;而「劍齒虎」裝甲車亦在場候命。在早上有逾 200 人排隊輪候公眾籌,獲裁定無罪的李予信亦到來旁聽,社民連的黃浩銘、周嘉發、曾健成一度被警員帶走截查。
數日前已有多人開始在法院外排隊,等待派發入庭籌。今早在法院正門外,有劍齒虎、多部警車駐守。至早上8時,有逾200名市民排隊民輪候聽審,而旁聽排隊隊伍沿路均有警員駐守,不時截查市民,並要求記者不能在道路上停留。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社民連外務副主席周嘉發、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排隊期間,一度被警員帶走截查,其後再送返隊伍之中。
警方在法院大樓正門前的通州街設置路障,所有經過的車輛都被截查。而進入法院大樓的車輛,更需要接受金屬探測器和警犬的詳細檢查。
今天接受判刑的被告,今早大約8:30起,由多輛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囚車前後都有警車護送,進出法院大樓期間,更有持輕機槍的特警看守住法院的閘口,直至囚車駛出之後才撤退。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由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4名從犯證人包括「 35+」計劃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參與計劃的林景楠,先後在庭上作供。控方指,戴耀廷在報章刊登文章,發起「真攬炒十步」,目標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得到立法會主導權,否決政府提出包括財政預算案,甚至最終令行政長官辭職。
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控方在求情階段陳詞,認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列明的刑期分級制及判刑下限適用於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