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21元朗港鐵站暴動案,原獲判無罪的「白衣人」王志榮,在律政司上訴得直後,被下令發還原審區域法院重新考慮。今天(4月3日)案件裁決,法官葉佐文裁定王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名成立,成為第13名罪成的「白衣人」。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下星期二(4月8日)判刑。

本案被告王志榮(現60歲、運輸工人),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及串謀蓄意傷害他人。被告今天被裁定罪成後,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現時患有焦慮症,有向青山醫院求醫並須服藥,請求法庭考慮到被告的參與程度不高而給予輕判。
涉及7.21衝突共6宗暴動案件,至今已全部完成原審階段,計算王志榮在內共有21人被裁定罪成。除王志榮仍待判刑外,其中12名白衣人各被判監禁3年6個月至7年不等;而8名非白衣人的刑期,則由2年1個月至3年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