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與另外6男參與「721」元朗暴動案昨續審,控方於匿名市民作供前,向法庭點名表示網媒《集誌社》於案開審前一周上載案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擔心公眾比對後能辨識本案證人。法官質疑片源涉及辯方團隊,公開片段或會構成騷擾、欺凌證人,以致其拒絕作供,有機會妨礙司法公正,故法庭表示極度關注,責成控方調查;辯方則回應指片段回港鐵及商場擁有,故片源不一定屬本案文件。
控方昨傳召市民A女士匿名作供,法官陳廣池表示若在庭上播放涉案的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則公眾看到片段及經比對後會蠭識證人,惟控方指該片段近日已被上載公開媒體,並指該媒體為《集誌社》,報道為月初發佈的《721還原1|CCTV重組元朗站警蹤 三警92秒離場 防暴、白衣人擦身全紀錄》,片段的來源無從得知,但推論來自本案的轉介文件。
法官質疑辯方收到文件後向外流出,並指警方有需要介入調查是否有人涉違反專業守則,直指犯事者目的昭然若揭,法庭表示極度關注。辯方大狀回應,指涉被發佈的片段屬港鐵和商場接有,故片源不一定屬本案文件,或屬其他案件的不被使用文件,故希望警方調查時能持平,除關注辯方團隊,亦要調查控方和警方。
七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