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旺角和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其間一名任職精算師的男子曾在太子站月台用雨傘擲向警員,阻礙警員追捕示威者。涉案男子早前承認一項企圖阻差辦公罪,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周,裁判官指雖然判監會對大好前途的年輕人造成無可彌補的影響,但被告須為一時衝動負上責任。
案情指,警員於2019年8月31日晚進入太子站制服一名男子時,有其他示威者將該男子拉走,警員追捕時,本案被告許肇彰用雨傘擲向三名正追捕示威者的警員,但沒有擲中,其後許被捕。事隔3年8個月,許肇彰被警方正式起訴企圖阻差辦公罪,許早前認罪。
辯方早前求情指,現年29歲的許肇彰無刑事案底,求學時品學兼優,畢業後任職精算師,今年晉升為助理經理。而在案發當天,許因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許被迫下車,因受現場環境影響,一時衝動而用傘擲向警員,沒有預謀參與示威。辯方又指,許受本案影響已經4年,出現精神創傷。
辯方一度請求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而非監禁,但裁判官林子康指出,雖然本案案情較其他「反修例」案為輕,但綜觀案發時太子站月台內的示威者和警察均有使用武力,現場情況混亂。而在警員追捕示威者時,被告向警員擲雨傘,可能令在場人士仿傚,「絕對有可能令現場情況進一步升溫」,會令警員更難去執行職務,案情亦屬嚴重。
裁判官又指,雖然被告並非存心參與示威,過往亦有良好背景,但考慮本案情節後,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本案嚴重性,判處監禁才是恰當處罰。裁判官最終判囚5周,當中已因事發至今超過4年,考慮檢控延誤而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KCCC 14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