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隱瞞「賣殼」欺詐罪成2.3判刑 曾鈺成曾俊華清洪等求情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涉嫌於2013年亞洲資源集資計劃中,串謀他人在配售可換股票據,隱瞞達成秘密「賣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案件被廉署揭發,詹氏父子兩項串謀詐騙罪成,同案65歲無業婦王蓓麗洗黑錢罪成,3昨日(8日)於區域法院求情。庭上讀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資深大律師清洪、香港足球總會會長貝鈞奇為詹培忠撰寫的求情信,指詹對社會貢獻良多,望法庭不要抹殺其多年來對社會及弱勢社群的幫助。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23日判刑,期間3人繼續還押。

詹培忠及其兒子涉嫌隱瞞達成秘密「賣殼」協議,被判串謀詐騙罪成。(大公報)
詹培忠及其兒子涉嫌隱瞞達成秘密「賣殼」協議,被判串謀詐騙罪成。(大公報)

庭上,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詹培忠求情,引述多位政商界等名人的求情信,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資深大律師清洪、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潮州商會女會長高佩璇、汕頭總會主席陳鑑林、香港足球總會會長貝鈞奇等。

曾鈺成求情信中提及與詹培忠在立法會認識多年,詹培忠一直協助地區發展、賑災、及捐款等,扶助香港的金融及經濟業,對國家有極大貢獻,望法庭不要抹殺詹培忠多年來對社會及弱勢社群的幫助。高佩璇及陳鑑林指詹培忠熱心助人,服務社會,曾捐獻巨額款項協助興建老人院。

曾俊華的求情信中指詹在立法會任職期間有貢獻。清洪的求情信則稱與詹相識約30多年,認為其人直率敢言,在行業上亦有聲望。謝偉俊的求情信中提及詹培忠白手起家,熱衷公益。貝鈞奇的求情信指,詹培忠不遺餘力推動體育活動。

詹培忠親自撰寫求情信,指自己曾患咽喉癌,接受多次電療及化療,有吞嚥困難,於2010年患心臟病後中風,其後需以拐杖及輪椅出入。詹培忠另於信中提及,自己身患痛風症、及坐骨神經病等疾病,因本案已受折騰多年。辯方求情指,詹培忠將近80歲,亦曾中風,致其行動困難,舉足維艱,望法庭出於憐憫輕判。

辯方續指出,本案存在延誤檢控的問題,案件由2013年拖延至今才結束,長達10多年,期間詹培忠曾向相關執法部門查問案件進度,惟時隔多年才落案起訴,對詹培忠的情緒及生活造成極大影響及困擾。

法官練錦鴻稱本案於某階段觸發全面收購機制,臨海股東沒有辦法以最高的價錢售出股票。練官直指,被告等人於本案中的行為會破壞投資環境,以及香港於國際上聲望,損壞香港擁有公平合法營商環境的印象,令本港變為「鱷魚潭」,致潛在投資者「唔夠膽入嚟香港」。案件押後至2月3日判刑,期間3人繼續還押。

詹培忠兒子詹劍崙同被判串謀詐騙罪成。
詹培忠兒子詹劍崙同被判串謀詐騙罪成。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55歲詹劍崙求情,指詹劍崙為品格良好的人,在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金融服務逾20多年,詹劍崙亦患有心臟病及焦慮,右耳有深度聽力損失。醫管局主席范鴻齡、選舉委員會委員鄧聲興、梁華勝太平紳士、陳香蓮太平紳士及全國政協委員會委員等為詹劍崙撰寫求情信,提及詹劍崙熱心幫助香港,對社會作出貢獻。

大律師林國輝代表王蓓麗求情,指本案沒有涉及國際跨境成份,強調本案為一次性交易,重犯機會極低。

被告依次為案發時77歲董事詹培忠、52歲商人詹劍崙及65歲無業婦王蓓麗。詹培忠及詹劍崙否認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串謀馬鐘鴻、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和股東,即隱瞞或未有披露馬鐘鴻與詹培忠和詹劍崙達成協議,馬鐘鴻會向詹培忠支付2.1億元以控制亞洲資源全部已發行股本的70%至75%;使亞洲資源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換股票據,目的是增加全部已發行股本,促進上述非法協議的執行,而有關可換股票據行使可換股權後可換取的股份,佔當時已發行股本約566.67%;及在亞洲資源公告和通函中虛假地表示,董事或股東在該可換股票據協議並無重大權益,致使亞洲資源的股東通過決議。兩人亦就上述協議被控串謀欺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王蓓麗則否認與馬鐘鴻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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