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前日(12日)於紅磡區採取行動,拘捕一名57歲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國安處昨日(13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案件昨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稱,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消息稱,被捕人是前社民連成員,但不屬知名人士,他報稱任職雜工。有人於今年3月至11月期間,多次使用社交平台Facebook、Instagram和Threads,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