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 控方指公司須申牌照方可進駐工業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就將軍澳工業邨地段用途、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的上訴許可申請,今天(1月14日)下午繼續在高院上訴庭聆訊。下午律政司一方開始陳詞,反駁上訴方的理據。聆訊將於明天(1月15日)繼續。

黎智英因要出席欺詐案上訴,其勾結外國勢力案聆訊須暫停兩天。
黎智英因要出席欺詐案上訴,其勾結外國勢力案聆訊須暫停兩天。

兩名上訴人黎智英與黃偉強的代表資深大律師下午接續陳詞,指未經申請佔用工業邨地段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很難說它完全沒有參與《蘋果日報》的業務。力高提供的顧問及管理服務,其實屬於支援「蘋果動新聞」的業務範圍,並非與租契訂明的出版及印刷業務完全無關。上訴方因此不同意原審法官在判詞稱,力高是「如公司形式的『大打雜』」的說法。

黎智英的太太(右)及女兒(左)到高院聽審。
黎智英的太太(右)及女兒(左)到高院聽審。
警方在囚車準備駛進高院時嚴密戒備。
警方在囚車準備駛進高院時嚴密戒備。

至於控方的代表,則在今天聆訊近尾聲時開始陳詞,指出本案的重點並不是地段的租契有沒有被違反,而是力高顧問在使用工業邨地段前,必須先向科技園公司申請牌照,並且得到批准。控方明天將繼續陳詞。

黎智英今次欺詐案的上訴聆訊,被安排在高等法院大樓進行。在黎智英由囚車送到法庭時,繼續有大批警方人員戒備。另外,黎智英的太太與女兒,今天亦有到庭旁聽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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