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圍魏救趙」案 再有8男暴動罪成 判囚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在法庭裁決後見傳媒。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在法庭裁決後見傳媒。
法官形容示威者投擲至少250枚汽油彈,暴動規模龐大。
法官形容示威者投擲至少250枚汽油彈,暴動規模龐大。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期間,有人發起「圍魏救趙」營救行動,於理工大學外圍爆發示威衝突,大批黑暴分子大肆破壞並拋擲汽油彈,警方其後在圍捕行動中拘捕213人,今日(22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有8人被判罪成,分別判監37個月至50個月。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案中5名被告區啟泰(29歲)、陳俊宇(27歲)、陳建希(22歲)、陳國庭(22歲)及何家堯(30歲)承認暴動罪;另外3名被告陳力圖(25歲)、鄭子峰(28歲)及何頌賢(25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

法官判刑時表示,暴動是嚴重罪行,案發時示威者與警方的人數懸殊,警方處於弱勢一方及近乎面臨彈藥耗盡的情況。示威者投擲至少250枚汽油彈,暴動規模龐大,有1,500至2,000人參與。法官表示,破壞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為鄰近居民帶來不便,有小巴專線因暴動錄得零收入,為1997年以來首次。

不過,法官提到案件因受疫情影響而需重新排期,各被告家庭、健康及工作狀況均有改變,所以酌情減刑。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在法庭裁決後見傳媒,指案件共拘捕213人,有200人已被裁定罪成,有160多人被判監禁,仍有22人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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