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悼刺警男 被控煽惑罪成各判囚兩年

一名男子梁健輝20217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刺傷警員,其後自殺身亡4名港大學生在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支持梁健輝的議案,原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30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年。法官沈智慧在判詞中批評,被告利用學生會的官方渠道表達個人意見,是「公器私用」,濫用選民對他們的信任。

梁健輝刺警後自殺身亡,及後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會議前為7月1日刺警兇徒梁健輝默哀一分鐘,並通過「感激」兇徒的議案。(大公報)
梁健輝刺警後自殺身亡,及後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會議前為7月1日刺警兇徒梁健輝默哀一分鐘,並通過「感激」兇徒的議案。(大公報)
港大學生會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中)及其他3人均被判囚24個月。(文匯報)
港大學生會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中)及其他3人均被判囚24個月。(文匯報)
梁健輝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身亡。
梁健輝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身亡。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提到,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指4人夥同犯案並在案中分別擔當動議者、和議者等角色,亦在案發前草擬議程,顯然是有預謀犯案,又指議案與港大評議會的會務及學生權益無關,批評被告利用學生會的官方渠道表達個人意見,是「公器私用」,濫用選民對他們的信任。

官表示,港大學生在公眾眼中是受過教育的社會精英,他們清楚知道會議會透過校園電視直播,在社交平台上供公眾觀看,而事後亦受到傳媒廣泛報道,認為他們是有意圖吸引國際注意。法官提到會議召開時,警方尚未完成調查,梁健輝的遺書亦未找到,質疑評議會有甚麼討論基礎,又指案發前政府已經就梁健輝的襲警行為,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批評被告是公然挑戰法治。

形容案件極為嚴重,決定以3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及年紀尚輕,亦曾參與義務工,事後亦主動撤回動議,酌情扣減刑期至24個月。

4名被告分別是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7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案情指,男子梁健輝20217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刺傷警員,其後自殺身亡,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後召開緊急會議討論事件,期間張敬生帶領與會者起立默哀,以「烈士」形容梁健輝,指他「光榮地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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