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太古城「私了」陳真案 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判囚3年6個月至5年3個月

2019年11月太古城襲擊案,5名男子襲擊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的男子陳真,被控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5人分別被判監3年6個月至5年3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指,不論陳真當日行為如何兇殘,各被告在他倒地後,仍持續襲擊,行為不可以視為合理,亦必然會進一步挑動陳真的情緒,對無辜市民構成威脅,故以5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名被告認罪,獲扣減部分刑期,不認罪的鍾志宏不獲扣減刑期。

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的男子陳真,案發當晚在太古城被多名參與暴動男子「私了」。
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的男子陳真,案發當晚在太古城被多名參與暴動男子「私了」。
案件其中兩名被告徐俊傑(左)及鍾志宏(右),早上出庭情況。(資料圖片)
案件其中兩名被告徐俊傑(左)及鍾志宏(右),早上出庭情況。(資料圖片)
前區議員趙家賢當晚被人咬傷耳朵,血流披面。
前區議員趙家賢當晚被人咬傷耳朵,血流披面。

5名被告依次為27歲咖啡師張潤鋒、34歲侍應容志強、27歲文員鄭朗穎、22歲學生徐俊傑及39歲無業男子鍾志宏,各人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門外參與暴動,及意圖對陳真造成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容志強另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同日管有一支伸縮棍。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沒有證據顯示暴動事前有預謀或有關太古城非法集結,高峰時人數不足20人,案中被襲擊的陳真為始作俑者,無故挑起事端,高叫「光復台灣」,以極兇殘方式襲擊途人以及區議員趙家賢,為時約6分鐘,令被告受憤怒蒙蔽。法官同意陳真並非受挑釁而施襲,其襲擊必然會挑起在場人士情緒,然而無論其攻擊如何兇殘無理,群眾群起還擊尤其是在陳真倒地後仍持續施襲絕對不能視為合法合理。

法官亦同意本案不涉及因政見不同下滅聲,被告行為屬報復私了,陳真倒地後仍持續攻擊,必然會進一步激發陳真情緒,以致其後撲向34歲侍應容志強等人。法官指若陳真受挑釁下再襲擊無辜途人的話,後果不堪設想,因此陳真無預警施襲與倒地後持續受被告攻擊完全可以互相抵銷,遂以5年3個月監禁為暴動罪量刑起點。

法官交代量刑情況指出,容志強及鄭朗穎及早認罪,可獲減刑3份之1;張潤鋒預審前認罪,可獲減刑4份之1;徐俊傑開審後認罪,雖曾一度申請推翻答辯但失敗,故只獲減刑10份之1,另外因案發時年輕,僅18歲,再減刑3個月。法官宣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判處首被告張潤鋒監禁3年11個月,容志強及鄭朗穎監禁3年6個月,徐俊傑監禁4年6個月,鍾志宏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刑期不獲扣減,監禁5年3個月。

至於在當晚的事件中,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的男子陳真,因在現場持刀襲擊1男2女,男事主更是被陳以利刀劏肚,一度命危。他已於2022年被判囚14年半,陳真對刑期不服提出上訴,今年5月上訴庭判陳真上訴得直,下調刑期半年,總刑期為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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