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棄用重典 司法輕判拖後腿

爭議不斷,衝突不停。特首林鄭月娥多次承諾港府會以更「開放」、「包容」的態度施政。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表示,「行政長官已就修例工作不足誠心向市民致歉,希望社會各界體諒和「包容」。

​一直以來,港府已經表現出相當程度的忍讓與包容。在三權獨立的制度下,行政積弱,立法會又完全無力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司法輕判例子比比皆是。以下以司法審判為例,略說一二。

​其一,「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上訴得直,撤銷控罪。

​其二,因反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被捕的「東北13子」,曾被判監8至13個月,但上訴得直,改判各人已服的刑期,即3個月10天至5個月24天,13人獲當庭釋放。

​其三,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參與暴動等罪,被裁定暴動罪和襲警罪成立,判囚六年。其後,梁天琦也脫罪。

​此外,在對陳淑莊佔中案判刑時,法官應該會說給自己聽:「我因仁慈而犯錯。(If I fail, I wish to fall on the side of mercy。)」

​……

​古人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海納百川」語出《管子》,指千百小流匯聚成海洋。「有容乃大」語出《尚書》,喻人以寬大的胸襟和寬容的態度去接納不同的「人」、「事」、「地」與「物」。

​就在特首林鄭公開道歉,暫緩修例之後,反對派仍不肯妥協,不設底線地以「要求不遂」為由,繼續糾纏,影響不少港人的日常生活運作,更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遊行、集會、示威、佔領街道、破壞公共設施、四處張貼連儂牆、搗毀立法機關、圍堵行政部門與甚至引發與警察之間的流血衝突……,是的,林鄭正在以最為包容的方式,面對反對力量。包容是一種境界,是個人修為欲達至的境界,是「香蘭被人踩倒卻留香腳底的氣質」。但是,面對亂局,「包容」成了「縱容」。另一厢,亦有部分市民,將不滿政府施政的怨氣,納入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縱容暴力行徑遍地開花。

剛柔並濟 曉以底線

​是時候,引進道家哲學思想的「剛柔並濟」,剛毅而溫柔地面對並解決問題。

​一方面,全力支持特人首開通言路,與香港社會持份者,進行溝通,了解民情,做好民生工作。而政通民和的另一個前提是,有志有能之士獲得應有的機會發展所長。另一方面,警察果斷執法,律政司提高工作效率,即捕即告。

​古人亦云︰治亂世用重典。相對應的是西方刑政策中的阻嚇理論,其背後思維有二。其一,功利者會通過理性計算而作出是否干犯某一罪行的;其二,當犯罪成本足夠高時提高處罰,直接減少犯罪。

特區政府有關司法機構,​面對亂局,須依據既有的法律制度,曉以法治力量,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律精神,將所有破壞社會秩序,違反法紀的行為,繩之以法。同時,藉此給予社會人行為處事的底線,使整個香港社會,融洽相處,進而得到長足發展。

​在位者與在權者,除了公開譴責暴徒行徑之外,還要切實地看到前線警員,每天面臨是「生命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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