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不但尊重更要遵守 港府須正視支聯會違憲問題

《國安法》自去年6月30日實施後,即將迎來首個六四紀念日。支聯會4月27日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辦集會,康文署已經通知支聯會,因應疫情,暫時不會處理非指定用途活動的預訂申請。支聯會的政治綱領涉違反國家《憲法》以及《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必須是遵守《憲法》和《基本法》的楷模,在涉及違憲的問題上,絕不能含糊其詞,因而必須嚴肅對待支聯會是否合法組織的問題。

國家《憲法》第一條第二款寫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則明確將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行為列入顛覆國家政權罪。

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屢次被質疑違反了《憲法》和《國安法》,特首林鄭月娥27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答記者提問,並沒有清楚回應支聯會是否違憲的問題。她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事須依法辦事。

她又指,國家《憲法》對由共產黨領導、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亦說得很清楚。她認為,在尊重《憲法》的大前提下,應該尊重現時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大家能看到國家在共產黨領導下,在這幾十年的起飛和為人民帶來的美好生活。至於不尊重到甚麼地步會違法,就要視乎法律、證據、行為。」

特首的這段講話值得商榷,《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是香港特區的「根」和「源」,香港依法辦事,最根本的就是要依照《憲法》辦事。所以,對於國家《憲法》,香港並不僅僅是應該尊重,而是應該遵守,不能夠允許違反《憲法》的行為。

一個政治組織的政治綱領,是這個組織的政治目標和行動方針,政治綱領決定了組織的性質。支聯會的綱領屢次被質疑違反了國家《憲法》和《港區國家法》,其中涉及到的問題,是支聯會這個組織是否合法,應否繼續存在的問題。現在既然已有學者和社會人士多次提出支聯會違憲的問題,特首和特區政府負責執行《基本法》,有責任要正視這一問題,不能含糊其詞,隻眼開隻眼閉。

支聯會的政治綱領涉及違憲,只有違憲或不違憲的區分,而非尊重或不尊重《憲法》,尊重或不尊重中國共產黨的問題,也沒有不尊重到甚麼程度才會違憲的問題。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不應該如此含糊不清。

香港目前存在的其中一個重大問題,就是社會整體缺乏《憲法》意識的問題。香港必須充分認同尊崇《憲法》。香港自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新的憲制秩序。香港長期存在漠視《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基礎的問題,這是香港社會出現亂象的根源。

特區政府有責任要加強全社會的《憲法》和《基本法》的推廣教育,讓全社會都強化《憲法》意識。而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特區政府自身要嚴格遵守《憲法》和《基本法》,嚴格依法辦事,不能允許任何違憲的組織機構存在,更不能允許這些組織在香港從事任何違法的行動。

特區政府如果不能嚴肅對待支聯會是否合法的問題,將帶來很嚴重的負面效果。支聯會已經一再公開表明,不會改變政治綱領,預示將會有更多挑戰《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的政治行動。亦有法律學者聲稱,單純呼籲「結束一黨專政」並不違反《國安法》,因無鼓勵違法行為,又稱《國安法》不以思想入罪,亦非旨在把發表意見刑事化等等。這些說法很具誤導性。

如果不能解決好支聯會違憲的問題,今年政府尚可以以防疫為由,不批准相關的集會活動,那麼疫情過後又該如何呢?只有解決了違憲的問題,政府才能名正言順地處理好相關的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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