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在港公布實施後,國家公安部、國安部近日先後表態,全力保障法律平穩落地、有效實施,支持駐港國安公署、香港維護國安委員會、香港警務處的各項工作。《港區國安法》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是國家層面的立法,國家公安部、國安部作出表態,意味着在法律的落實、實施等各方面,未來都會有國家的公安部、國安部介入,支持、配合和指導在香港依照國安法新設立的幾個執行機構和部門執法,這令《港區國安法》的落實更有保障。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4日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公安部表示,全力保障法律平穩落地、有效實施,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各項工作,全力指導支持香港警隊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
國家安全部黨委書記、部長陳文清近日亦主持召開國安部黨委會議,表明國家安全機關堅決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職權,堅決支持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警務處、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各項工作,堅決保障香港國安法有效實施,堅決打擊外部勢力和敵對勢力「反中亂港」的一切圖謀。
香港回歸初期,中央的治港政策主要的特點是「不干預」,中央的部委很少就香港事務作出高調的表態。今年,國務院港澳辦和駐港中聯辦(簡稱「兩辦」),就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拉布阻止選出正副主席,破壞立法會的正常運作,作出立場強硬的表態,曾一度引起香港社會較強烈的反應,後來「兩辦」又多次就香港的重大事務作出表態。
《港區國安法》6月30日完成立法,並在香港公布實施之後,7月初,國家的公安部和國安部先後作出表態,這在回歸後也是首次。《港區國安法》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國家層面立法,加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因此,不僅香港有責任要落實這部法律,國家的相關部門同樣也有責任要落實這部法律,其中,最密切相關的部門就是公安部和國安部,因而,這兩個部門有責任,也有必要公開作出表態。
中央兩部門就落實國安法作出表態,對香港而言,意義重大,這意味着未來在落實和執行這部法律的過程中,中央的兩部門具有重要的角色。
維護國家安全是十分複雜的事務,不僅僅是香港本地層面的事務,有時會涉及國際的層面,也有可能涉及內地的層面,香港的維護國安委員會、駐港國安公署和香港警隊及警隊內新成立的國家部門是主要的執行者,但會也有一些案件僅靠香港是無法處置的,必須有國家的支持和配合。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多數都由中央政府負責,由中央直屬的部門執行。香港和澳門的「一國兩制」,在世界上獨一無二,在《港區國安法》出台之前,香港在維護國安方面長期存在巨大漏洞,這次法律制定的同時,中央亦考慮了執行方面的細節,香港仍然負起主要的執法責任,但並沒有排除國家在這方面的職責,而國家履行職責主要將由公安部和國安部負責。中央兩部門可視為《港區國安法》的後盾,日後執法如遇到困難,會有中央的支持。
從另一角度來看,中央兩部門的表態,也令《港區國安法》在港的平穩落實、有效實施更有保障。《港區國安法》出台之後,香港社會有一部分支持國安法的市民已經提出自己的擔憂,不知道特區政府在執行這部法律方面,會否因為各種原因,包括來自立法會和反對派的阻擾,也包括來自美國等外部勢力的政治及各種壓力,而未能切實落實執法。
這一部分香港市民的這種擔心並非沒有根據,回歸23年來,香港在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過程中,確實有一些方面出現了偏差,以致於包括中央和內地民眾在內,許多人都認為香港現時已偏離了「一國兩制」的正軌,須撥亂反正。這裏面的原因十分複雜,因此,有市民擔心,即使特首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有決心全面落實《港區國安法》,但最終能否讓這部法律平穩落實,有效實施尚未能令人有足夠的信心,這種擔心也十分合理。
公安部和國安部作出表態,無疑令這部法律在港平穩落實,有效實施提供了更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