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講賠償輕抗疫 不利香港度難關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政府將酒吧處所評估為高風險地區,宣布由3日傍晚6時許,關閉所有酒吧、酒館,以及供應酒料的會址14天。酒吧業界要求政府賠償員工八成薪金及停業期間全部租金損失,並稱不排除抗爭行動。抗疫是全香港的事,須全體市民共同努力,上下一心才可能達至最佳效果,抗疫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行業和個人遭受損失,只有忍一時之痛,讓疫病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控制,才能保障最大多數人的利益。但香港近期出現過度民粹的情況,一部分人亦傾向於將防疫所需的成本都推給政府,這並不利於抗疫,須引起警惕。

政府2日下午作出宣布,由3月19日至4月1日確診的573宗案例中,酒吧及樂隊群組已錄得至少76宗相關感染個案,已出現第二、三代傳播,認為酒吧處所為高風險地區。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所賦權力,要求有關處所關閉14天,直至4月17日下午5時59分。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不僅酒吧,4月2日再有兩名美容院職員染疫,其中一人曾與首名染疫美容院職員行山、滑水及吃飯,另一人則感染源頭不明。有專家認為,美容院的交叉感染風險高,顧客接受療程時亦不戴口罩,促請政府禁止美容院經營14日。此前,政府亦已宣布卡拉OK、麻雀館、夜總會等處所暫停營業14日。而美容院、按摩院及會所則視乎疫情發展加強監管。

疫病擴散在3月開始進入進入第二波,其勢較第一波更為嚴峻,政府因應疫情發展,依法要求一部分高危行業暫停營業,這是負責任的做法,不但須有效地阻止疫病的擴散,也須對受影響的相關行業的從業員做出保護,相關行業應作出配合,與政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

在這一過程中,政府的表現也未能盡如人意,主要問題在決策不夠果斷及迅速,以及發布命令時出現多次錯漏。比如,3月28日宣布禁止多於4人公眾地方聚集,以及管制餐浴室、戲院、健身中心、遊戲機中心等部分場所營運時,未將卡拉OK納入其中,結果出現卡拉OK群組爆發。又如,政府先提出要施行禁酒令,受到業界反對之後,改為針對人群聚集的限聚令,到現在又再提出酒吧停業令等。4月1日在刊憲宣布暫停六類娛樂場所14天時,也出現錯漏。

政府在抗疫工作中出現的這些錯漏問題不可原諒,確實令業界及社會出現信息錯亂,無所適從的情況,對香港整體的抗疫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麻煩,政府必須加以重視,做出改善。

另一方面,社會上亦出現不利整體抗疫的現象,一些行業在政府發出暫停營業禁令之後,向政府伸手要貼償,更加作出要脅,如果政府不能如其所願,不排除會採取抗爭行動。

其實,抗疫是全港市民共同的責任,大家有一個共同的敵人就是新冠肺炎病毒,在這一危急關頭,各行各業及全體市民應該配合政府的抗疫行動,才能令抗疫措施產生最大的成效。否則,即使政府已頒布措施,但業界及市民不配合,須居家隔離的人士周圍走;須減少聚集的時刻,又有人唱K、聚餐、飲宴,擺滿月酒等,這些不但令政府抗疫出現困難,也令不少市民增加了染疫的風險。

疫病來襲,遭受經濟損失在所難免,為保經濟能持續發展,為助業界捱過難關,政府已一再推出紓困措施,派發抗疫金。政府的責任在於扶危助困,但並不能因此就倒過來說,將業界和市民的所有損失都要求政府承擔。

以酒吧業為例,正如蘭桂坊協會總監張素媚所言,自疫情開始,酒吧的生意已經轉差,有些酒吧一個晚上只做到數枱客人,蘭桂坊已有約十間酒吧自行停業,由此反映出,酒吧業界受到損失,主要還是受疫病的影響。將損失都歸咎於政府並不合適。而業界更向政府作出集體抗爭的要脅,也不利於整體的抗疫。

如果政府不採取措施,疫病持續蔓延,業界遭受的損失肯定不會少於停業14天的損失。從這一角度看,業界應積極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措施,共同做好抗疫。當然,政府也須因應實際情況,照顧業界的實際困難,助業界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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