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上周五(5月30日)及阿爾及利亞、白羅斯、柬埔寨、委內瑞拉及古巴等合共32個國家的代表,出席《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王毅表示,調解院的成立填補了國際調解領域機制的空白,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法治公共產品。國際調解院成立,令香港在推進國際合作方面,有了更重要的角色,同時也將為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創造更大的機遇。

國際調解院的創立,是中國外交取得的一項重大成就。目前,世界正處在百年變局加快演進的階段,美國為主的西方大國,搞強權政治,霸凌欺壓世界各國,令國際局勢動盪不安,地緣政治更趨緊張,國際間的衝突、摩擦和糾紛,時有發生。
作為一種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制度化方式,調解與談判、調查、調停、仲裁、司法等一同被《聯合國憲章》第三十三條列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優先方法。調解是建基於尊重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等基本原則,以法律方式,協商解決國際間的分歧、爭端的有效途徑,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優點和作用。
中國與來自世界各地的33個國家,共同倡議創建國際調解院,踐行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原則,以國際法為基礎,以中華「和合」文化的智慧,以及世界各國解決爭端的經驗,共同致力於以和平方式處理分歧,以對話協商解決爭端,以互利互惠、合作共贏摒棄零和博弈,是國際法治領域的創新之舉,在國際關係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在國際局勢動盪不安,衝突與交鋒日趨頻繁的當下,推進和平解決分歧更顯重要,也更能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以及國際間政府組織的認同和支持,相信國際調解院落成並投入運作之後,將會在推進國際合作,助力推進各國加深相互理解,減少誤解衝突,構建更為和諧的國際關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將會得到更多國家的認同和參與。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是全國唯一使用普通法的特別行政區,也是世界上唯一擁有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轄區,具有法律制度和法律服務高度國際化、信譽良好、效率高,人才齊備的獨特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具得天獨厚條件。中央將國際調解院設在香港,是對香港的高度信任,同時也是對香港寄予殷切的期望,香港必須要發揮好自身的優勢,做好這項工作。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提升了香港在國際合作中的角色和地位,也有助香港進一步鞏固和提升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並進一步發展成為國際創科產業中心和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香港應借助國際調解院落戶之優勢,深化與世界各國的聯絡,尤其是全球南方國家的交流、交往,拓展包括金融、貿易、航運,以及學術、文化、藝術和各種類型的民間交往,進一步提升香港在促進國際交流交往與合作的作用。
為更好地鞏固及提升優勢,也為落實好國際調解的角色,香港也須培育更多熟悉世界各地語言文化,熟悉國際法律、國際貿易、國際關係的專業人才,進一步推進香港國際化的開放度,廣泛吸引全球各地的優秀人才,讓香港在國際合作和全球治理層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