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絕「和談」是正確 建制派不應畏縮助長惡勢力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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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召開4次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民主黨涂謹申提出反對派與政府及建制派舉行三方會談,張建宗稱現時問題癥結是立法會內部程序爭拗,行政機關「不宜亦不應」介入。這次法案委員會的所謂「雙胞案」,可謂是反對派得逞,而建制派正考慮退縮,反對派此時拋出的「和談」,看似退一步,實為進二步,政府理應拒絕,而建制派亦不應退縮,貫徹反對非法搗亂會議的立場,並變招完成法案委員會的審議,讓立法會能依時通過修例。

反對派以暴力行為非法搶佔法案委員會之後,由涂謹申提出願意與政府、建制派舉行三方會談,以解決問題。涂謹申的這一提法,表面上看,是反對派願意妥協,願意從暴力霸佔委員會會議,改為坐下來洽談。其實,他們是想坐享霸佔委員會的所得,先將搶得的東西放入自己口袋,將「成果」漂白後,再進一步擴大他們的「成果」,與建制派「合作」,逼政府撤回修例,或擱置修例。所以,反對派此舉,表面上看是退一步,實際上則是進兩步。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涂謹申指出,政府「不宜亦不應」介入,這一做法正確。政府不接受所謂的三方「和談」,其實是透過這一舉動表明有關修訂《逃犯條例》,政府無退讓的可能,既不會撤回,亦不會擱置。同時,政府亦不可能認同反對派搗亂會場的做法,拒絕接受他們阻礙法案委員會召開的結果。這樣的表態十分正確,亦十分必要。

但是,政府的表達手法卻仍嫌不夠明確和清晰,政府既然早已表明不承認涂謹申自認為主席的法案委員會,在回應涂謹申提出的所謂「和談」時,就應該表明立場,說明只承認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指引、立法會秘書處確認的、由石禮謙為主持的法案委員會,對反對派搗亂會場,阻撓會議作出譴責和批評,同時要求立法會盡快履行職責,審議修例草案。

反過來看,立法會建制派的表現則十分差強人意,現時的立法會組成,建制派佔有絕大多數的議席,結果非但未能憑藉此優勢,在立法會內採取主動,抑制反對派的胡作非為,反而受其所制,處處被動捱打,實在令人失望。而且遇到困難,畏首畏尾,猶豫不決,亦未能讓市民感覺到他們有能力處理立法會內出現的問題。

對於涂謹申提出的所謂「和談」,建制派立即接受,甚至還有人暗中責罵政府拒絕擔起責任,這樣的做法其實欠妥當。因為建制接受「和談」,其實就等於認同了反對派的做法,接受了反對派搗亂立法會的事實,而且願意在立場上退縮,願意與反對派「和談」。這是是非不分、立場不堅的表現。

建制派更加不應以無能力繼續召開會議,向社會作出回應,而向內會請求指引。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向惡勢力低頭,拒絕履行職責的表現。就像社會上出現了黑幫橫行,絕對沒有可能作出妥協,接受他們的為非作歹,違法亂紀的行為,因為這樣只會助長惡勢力,讓社會承受惡人作惡的結果。反而應該以更強的決心,更團結的力量,對付惡勢力,這樣才能讓社會長治久安。否則如果只要用暴力就可以阻止正常會議,那麼日後豈不是要讓惡人當道?立法會不應該接受這樣的現況。

反對派大鬧法案委員會,4次會議選不出主席,建制派應該齊聲譴責反對派。並且因應現時的混亂局勢,採取非常手法,以更團結、更有智慧的面貌,應對反對派的惡行。而非一遇困難,立即退縮。

建制派對付反對派的手法其實可以有很多,舉例而言,在未有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情況下,遇有人搗亂會議,是否可以透過集體決議或其他辦法,取締搗亂者出席會議的權力,並且要求非會議人士撤離會場?在議會內出現暴力,秘書處無力維持秩序的情況之下,是否可以向警方求助,要求警方懲戒惡勢力保障議員履行職責?

建制派要有膽識和魄力去應對目前出現的亂相,在惡勢力面前,不應該畏縮退讓,要堅持正確的是非觀,堅定立場,讓議會恢復正常秩序,履行好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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