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構重組關鍵不在於增加崗位 關鍵在於釐清職能擔起責任

行政會議昨日(17日)通過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新一屆政府的組成,將調整為三司十五局,並增設三位副司長,政府須額外增加13名政治委任官員和57個公務員職位,每年增加9500萬元薪酬開支。時代不同,香港面對的問題和挑戰也不同,政府的角色也正在發生變化,改組政府架構有其必要,但增添崗位、人手和薪酬的同時,還須進一步釐清各官員、部門的職能、責任,要讓每個崗位、每個部門都能切實發揮自己的作用,而不是政治酬庸,因人設位。

政府架構重組方案基本上脫胎於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年初提出的建議方案,所不同的是,增設了3位副司長,並為律政司司長設置一名政治助理。總體上看,這一架構重組方案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大多數是因應經濟社會變化而作出的調整,在社會上已經形成共識。

中央在「十四五」規劃中提出,支持香港在鞏固原有優勢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成為中國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國際航空樞紐,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架構改組方案中,新設置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分拆運房局為房屋局及運輸及物流局,將創新及科技局改組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增設律政司副司長等,已經體現出這方面的變化。

另外,因應香港社會內部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回應社會要求解決具體民生問題的呼聲,這次政府架構重組也有所體現。比如,市民最關注的住房問題,已經到了迫在眉睫的程度,將房屋局分拆出來,獨立成局,展示政府解決問題的決心。醫療衞生服務也是市民最不滿意的領域,將食衞局改組為醫務衞生局也顯示出政府改革醫療,提升服務的決心;還有青年問題,在過去十年來,一直受到廣泛關注,將民政事務局改組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也回應了社會的訴求,因此,這類的改組方案是符合市民的期望的。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變遷,令市民對政府的期望和要求也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區政府在回歸後仍然長期奉行的「小政府」理念,已經不符合時代表求,與市民的期望有較大的落差。政府要更有作為,更積極介入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這無疑是提高了對政府的要求,令政府部門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因應這些變化,改組政府架構,理順政府內部關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治效能,肯定是必要的。

李家超在競選期間,提出要建立實幹型政府,提升政府的管治能力,要讓政府敢做事,會做事,並且要做成事,要達至這樣的目標,重新調整政府的組織架構,增加崗位和人手,也是有必要的。

重組架構成功與否,關鍵不在於增加了哪些崗位,增加了多少個職位,而在能否清晰釐定每個崗位的職責、分工,不同職務的問責官員都有哪些權力、責任,要做哪些具體的工作,要對哪些人負責,對哪些事務承擔起責任。這些問題如果不搞清楚,日後在運作中就會出現許多問題。

特區政府自2002年從推出主要官員問責制後,一直存在一些權責不清的問題,其中最受關注的問題是,主要官員如何才能體現問責,社會出現危機時,主要官員如何才能更好起承擔起責任,出現錯失又該如何負責。此外,主要官員中的局長、副局長、政治助理具體分工和權責不清楚,副局、政助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未見提升政府管治能力,卻時常被批評淪為政治酬庸的擺設。

對於這次政府架構改組,社會議論較為激烈的,是新增設的3位副司長。《基本法》臚列的主要官員中,包括有副司長的職位,但回歸25年以來,從未設置這一職位,這次是因應特首當選人李家超的提議,增設了這一職位。不過,新增設的副司長具體權責為何,目前尚未有完整的說法。

按李家超昨日所說,3位副司長可分擔司長工作,協助司長統籌和指揮,同時也可以獲委派處理一些特定的政策項目,例如,他在政綱中提出的「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和「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等。但這樣的說法,仍然較籠統,公眾未能完整地掌握其中的分工和權責。這方面,仍有待進一步向公眾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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