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對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UGL事件發表聲明,指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引起泛民及一些法律界人士的鼓譟。有關UGL案的告與不告,律政司依法有權作出專業的判斷,是否需要外聘法律意見,律政司亦有完備的內部指引。事件搞到目前的地步,已被高度扭曲,而受損傷的卻是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
就UGL事件本身,不論是澳洲、英國,還是本港的廉政公署的調查結果均已顯示,有關指控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但事件最終卻引出如此大的爭議,到底原因何在呢?
細心分析一下,不難發現,UGL案件本身就是一件被極度政治化的事件,泛民的一些政黨和政客,針對梁振英和UGL案的死纏爛打,已經持續了四年,不論對梁振英本人,還是對UGL案件,他們的言論均帶有偏見和攻擊的色彩。他們當中更有些人,帶有強烈的政治目的,刻意炒作,混淆是非。
在政治掛帥,偏見和情緒化主導的情況之下,會嚴重影響對事件本身的判斷。一些人可能早已對UGL案作出了超越了司法的「判決」,在心理上和情緒上已先入為主地認定UGL案成立,因而對律政司的不檢控決定,感到無法接受,在對案件的證據不足等事實,無法批駁的情況之下,律政司沒有外聘獨立法律意見這一點,就成為他們攻擊的焦點了。
但就這一問題的看法,法律界亦存在不同觀點,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表示,大律師公會認為UGL是香港歷來最嚴重案件,質疑律政司為何不遵從以往慣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認為,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正確,又指決定是否檢控前諮詢外界意見,並非法律規定的原則,只是個人判斷問題,每位律政司司長的做法都可能不同,他尊重鄭若驊的意見。
如果從上述的法律界的意見分歧來看,假設律政司真的要外聘獨立的法律意見,那麼持哪一種觀點的法律界人士的意見,才能算是獨立的意見呢?恐怕最終仍然會出現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況,如果獨立法律的意見傾向不檢控,那麼仍然會遭受反對派的攻擊與糾纏,如果獨立的法律意見傾向於檢控,恐怕同樣也遭來非議,因為這一結論與多個調查的結論並不相符。
由此可見,UGL案的檢控與不檢控所引發的爭議,其實並不是案件本身存有爭議的地方,而是案件被嚴重政治化的結果。政治爭鬥只重結果,只看輸贏,是不會講理性,也不會理會司法的公平與正義,而在這樣的政治爭鬥之中,輸的是香港的法治,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傷害的則是全港的利益,以及事件中的當事人。
但話說回來,UGL事件搞得如此吵鬧不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她的責任並非出於法律的專業判斷,而是對政治事件的公關手腕不足,對事件已被嚴重政治化的估計不足,在事件發生後,對公眾的公開解釋不及時,亦不清晰明確,這才造成了讓反對派有機可趁,大肆炒作,興風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