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須切實推動 落實好「愛國者治港」修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昨(3月7日)會見港區人大代表團期間指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香港特區管治權、民生、經濟的保衞戰,是顛覆和反顛覆的鬥爭,而不是民主和不民主的問題,國家在這一問題上沒有退路。他在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要求特區做好完善選舉制度的香港本地立法工作。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由中央主導,特區政府同樣身負重任,不但需要在社會上做好說明、解釋的工作,也要做好落實,讓「愛國者治港」能夠落到實處。

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提出改革香港選舉制度的原則框架,並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接下來須由特區政府依照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香港的本地法律。

行政長官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今年底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本屆立法會的任期,去年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延任最少一年,原訂於今年9月舉行換屆選舉。全國人大會議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通過之後,這三項選舉都將依照新的選舉制度舉行,特區政府必須加快進程,完成各項本地法律的修訂。最理想的做法是在立法會今年度會期結束之前,完成修法。
對於這次完善選舉制度,香港社會存在一些誤解、誤讀,一些人不理解中央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的原因,另有一些人對修訂附件一和附件二後,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表示擔心。這反映出,香港社會尚未能完全理解和掌握完善選舉制度的要義、目標和方向,特區政府有責任在社會上多做說明和解釋。同時亦反映出,仍有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在刻意歪曲,誤導市民,抵制完善選舉制度的改革。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這次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不涉及修改基本法,只修訂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這表明,基本法中有關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沒有發生改變,而附件一和附件二原本也寫明,2007年以後可以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也就是說,完善選舉制度,並沒有改變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而且,完善選舉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選舉的質素,為達至普選的目標創造條件。

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存在重大的漏洞,這是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有目共睹,親身經歷過的事實。現行的選舉制度之下,選舉被一小部分反中亂港分子所利用,用作顛覆政權,破壞香港政治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工具。這些問題在過去幾年中凸出反映出來,香港的整體發展利益,每一位市民的民生福祉都受到損害,更加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可以說,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十分迫切,不可不做的事情。

在現有的選舉制度之下,民意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政治集團所扭曲,無法切實地表達出來,無法在政府施政中得到反映,許多重大的社會民生和經濟發展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社會矛盾不斷累積,令社會無法健康地發展。這樣的選舉制度無法達至真正的民主,相反是對民主的破壞,因而必須進行完善。

全國人大會議開幕之後,香港社會對完善選舉制度有許多議論,但從目前的情況看,社會各界對中央的這項舉措尚未能準確地理解,特區政府很有必要推動廣泛地社會解釋工作。人大通過決定,人大常委會着手進行修訂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特區政府隨即要展開本地修法工作,如未能讓社會各界和市民大眾充分理解,全面支持這項工作,特區的修法工作將會面很大的困難,因而,從特區政府自身的角度來看,做好完善選舉制度的社會解說,也是必不可少,必須全力以赴的重要工作。

中央明確要求特首做好本地立法工作,特區政府不能只停留在口頭層面,而應該有實實在在的工作,切實地推動本地立法,把道理說透,凝集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做好這件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