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全線暫時結業」疑團多 須深入調查修補漏洞保障權益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全線暫時結業」,導致消費者遭受損失,截止昨日(12日),消委會接到3289宗投訴涉款1.13億元,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金額3.4萬元,海關接到1492宗舉報涉款總額涉及7200萬元,數額驚人。海關已拘捕兩名董事調查。舒適堡事件揭示出法律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存有漏洞,是否須就消費的冷靜前立法,以及是否須為簽訂長期服務合約訂立法律規範,值得深入討論。

舒適堡的所謂「全線暫時結業」,引起社會議論,所謂「暫時」,是否意味着將會重新運作,直至目前,仍然欠缺清晰的說法。舒適堡上周五(6日)宣布結業時,聲稱會有新投資者承諾繼續為原客戶免費提供餘下的所有服務,但誰是新的投資者,新的投資者又將為原客戶提供哪些服務,到現在沒有完整的說法。

昨日(12日),原舒適堡灣仔分店以HEALTHY品牌重新開張,容許舊會員進入登記,但要求舊會員要簽署同意書,列明若接受申請,須簽署標準客戶協議書或健身合同,並稱HEALTHY有權隨時修訂營運守則,及無提供取代舒適堡剩餘服務的義務。

這些新的條款與舒適堡當初所公開作出的說明,明顯存有差別,以致於社會上存有不少疑惑,認為可能有人使用「金蟬脫殼」之計,逃避責任,到底真相如何,海關及相關執法部門應深入調查,若其中涉不法行為,應果斷地執法,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舒適堡「全線暫時結業」事件,揭示出現時的一些不良營銷手法,有可能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比如,消委會所接到的投訴個案中,有苦主被誘導簽下高達186萬元合約,苦主2016年起成為舒適堡會員,其後一共簽下3張會籍合約,近期又在職員的遊說下簽下兩張合約,其中一張2026年起生效,為期10年,另一張2037年起生效,有效期3年,亦即2040年才到期。

這一案例的合約數額之巨,年期之遠,都讓人目瞪口呆,而消費者權益亦很難得到有效的保障。到底舒適堡的相關職員,用了甚麼樣的方法,才令苦主簽下這幾份合約,外人不得而知,是否涉及欺詐,則有待執法部門調查。但是,事件引起社會對這類預繳式消費,產生警剔,希望政府及立法會能再次深入研究,是否需要為這類消費模式,制定更完善的法律,嚴格監管,則值得深入討論。

有關設立消費合約的「法定冷靜期」,過去已經討論多時,惜一直未能完成立法。相關的業界對於這項立法存有顧慮,擔心設立「冷靜期」,會影響生意額,更有可能被人鑽空子,用作惡意行為,而且,「冷靜期」的退約安排,涉及的行政費用,也須有更清晰的規定等。對於業界的這些擔憂,並非完全沒有理據,政府及立法會若重啟立法程序,須就保障消費者,以及保障良好營商環境,尋找平衡點。

除此之外,舒適堡事件中揭示出的未來合約期,同樣值得關注。合約中提供服務的一方(舒適堡),無法保障可以在未來幾十年內為客戶提供服務,但卻與客戶簽下長達二、三十年的合約,部分合約甚至在10多年後才生效,這樣的合約,可以說對消費者是完全沒有保障的。如果政府有意訂立法律規管這類預繳式消費,是否應就合約的年限作出合理的規管,值得進一步討論。

舒適堡「全線暫時結業」事件,牽線的苦主眾多,金額巨大,政府當局必須深入調查,切實保障好消費者的權益。更須因應事件中揭示出的有關預繳式消費存在的法律漏洞,更積極、深入地研究訂立合理的法律規範,避免日後再出現同類事件,損害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也須從這宗事件中汲取教訓,對於簽約金額過大,年期過長的合約,須加以警剔,小心保障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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