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外國干預12人偷渡案有違國安法

涉嫌偷渡被廣東海警拘捕的12名港人中,10人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檢控,案件今日(28日)於鹽田法院審訊。由12人被拘捕開始,案件一直依照內地法律進行偵訊、檢控和審訊,但香港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以及所謂的「12港人關注組」則一再對案件作出干擾,近日更發出公開信,要求國際社會及9國駐港領事及駐廣州領事派員到法庭旁聽。12人偷渡案正在依法審訊,企圖透過國際干預,輿論施壓,干擾審訊,只會令案件變得更為複雜,對當事人全無益處,而公然要求外國干預案件,更有可能違反《國安法》。

偷渡12人案,一直在內地依照內地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偵訊、調查、檢控和審訊。12人8月23日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拘捕,8月25日正式被拘留。9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棨然、喬映瑜;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餘10人。11月27日,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通報指出,該案已偵查終結,依法移交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16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正式對10名被告作出起訴,另2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今日,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整個過程,全部都依照內地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12名犯罪嫌疑人在內地接受偵訊調查,以及被檢控和審訊期間,亦都有委託律師辯護,維護其合法權益。

朱凱廸及所謂的「12港人關注組」先是在香港釋放大量謠言,其中包括12人是無辜市民,香港警方與內地公安串謀,將12人「賣豬仔」給內地執法機關,12人只是出海釣魚,並非偷渡,12人不獲委派律師,以及12人在內地遭到不人道待遇,沒有受到公開審訊等等。

但事實上,這12人中有11人是在香港涉及重大案件而棄保潛逃的逃犯,另1 人同樣涉及案件正被警方通緝。12人的出海行動,是經過有組織的計劃和行動,意圖經內地海域偷渡前往台灣,香港及內地警方都已調查到充分的事實根據。12人在內地被拘捕期間,已經各自委託了律師為其辯護,依照法律,當事人有選擇律師的優先權,在他們已委託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家屬及其他人士另外委託的律師自然不獲受理。

這宗偷渡案在正式起訴後,也正依照內地法律規定進行審訊。12人家屬近日亦已表明,收到通知,案件於今日開庭審訊,朱凱廸等人所謂的「秘密審訊」之說,自相矛盾,不攻自破。

朱凱廸及所謂的「12港人關注組」不斷地製造事端,釋放謠言,干預案件的偵訊和審判。這些人表面上是在高舉為12人爭取合法權益的大旗,其際上卻是利用這宗案件,在香港及國際上製造輿論,攻擊和抹黑中國的司法制度,干擾案件的審訊。而這種做法,實質是仍是借12人偷渡案,延續修例風波中的黑暴運動,具有政治目的。

事實上,美國等國家已經多次借這宗案件採取政治行動,攻擊中國,插手香港事務。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發文指12人干犯的罪行只是逃離暴政云云,很顯然是受到朱凱廸等人的誤導,或者說蓬佩奧也是有意地在誤導國際輿論,以此案抹黑中國,攻擊中國。美國更以制裁政府飛行服務隊等行動,粗暴地干預香港事務。

由此可見,偷渡12人案件已經被高度政治化操作,成為另一宗外國、境外勢力,勾結香港本地反中亂港勢力,抹黑中國,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事件,香港社會須保持高度警愓。

朱凱廸及所謂的「12港人關注」組,審公開信要求外國使領館介入事件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國安法》之嫌,有關當局有必要展開調查,如有人違法,必須將其繩之以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