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文豪,你錯了!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評警隊的員佐級協會,認為警員應保持政治中立。員佐級協會(Junior Police Officers Association)主席林志偉亦去信梁君彥,敦請立會主席正視個別議員的操守問題。

​譚文豪說,根據《警隊條例》,員佐級協會只負責警員褔利等事宜,以及與警務處處長溝通。譚文豪,你錯了。

​首先,讓法律開口說話。《警隊條例》第 8 條,「警務人員不得成為任何職工會的會員」。雖然如此,警務人員是絕對可以加入「純由警務人員」組成的組織的。員佐級協會會員都是警隊的前線警務人員,職級包括: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及警員。

​接着,讓歷史開口說話。1977 年 11 月 23 日,港府修訂《警隊條例》,讓警務處處長承認員佐級協會。換言之,在警務處處長的支持下,政府最高當局正式批准成立「員佐級協會」。員佐級協會與警司協會、本地招募督察協會以及海外招募督察協會相同,獲得處長承認,豁免《警隊條例》中禁止參加職工會的限制。

​簡而言之,員佐級協會是一個法定組織,為警務人員伸張正義,鳴不平。

​2019年7月7日,晚上約11時,警方在旺角清場。電視機螢幕上,議員譚文豪和區諾軒站在警方防線前,阻礙警務人員執法。暫且不說其意欲何為,吸引記者聚集採訪並添亂的事實卻毋庸置疑。譚指責警方製造「零距離」,令人費解,警員進行清場公務,向前推進,議員卻站於防線前不退去。「阻差辦公」是也!

​曾多次,員佐級協會正式聲明,警隊嚴格遵守政治中立。面對攻擊,坐而待斃?不。面對一次又一次被政治推上爭端最前線受罪,員佐級協會作出反擊。員佐級協會嚴厲譴責譚文豪和區諾軒,不顧記者和其他行人安全,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徑;員佐級協會反駁醫護界和法律界的聲明,要求向公眾致歉。此時,卻有文章認為,警員獲取比社會一般工作較豐厚的薪酬,警隊應恪守紀律和專業形象,因此,就算受辱亦只應在內部向上申訴。如是,「啞巴吃黃連」!在高舉言論自由旗幟的香港,居然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警員獲取較豐厚收入,是因為其工作具危險性。再說,再豐厚的付給亦無法收買人性的尊嚴,再多的收入也無法補償今日警員所受到的難堪。不知,收入不菲的立法會議員又為香港做了些甚麼?為個人立場和政治利益,莽顧百姓民生!

​有趣的是,員佐級協會主席遞交給立法會主席的投訴很是幽默。文中指出,『根據《基本法》第66至79條、《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第443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比一般議員多出嘅權力是「主持會議、維持會議秩序同行管會嘅行政角色」,根本無權處理發生喺議會外的「投訴」。』

曾經被譽為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們,請時刻記住,毀掉警隊等同毀掉香港。無畏無懼的警員們,請時刻記住,保證香港平安是你們的天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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