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為顏色革命工具 中國制裁刺中美方要害

美國總統特朗普將《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簽署成法,12月2日中國外交部宣布多項反制措施,包括對「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人權觀察」、「自由之家」等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簡稱NGO)實施制裁。美國插手香港的黑色暴亂,而中國卻對幾個NGO提出制裁,其中有何關連?中國又有哪些手段可以制裁?其實,只要深入了解一下NGO在國際政治上的角色和作用,了解NGO的前世今生,就能看懂中國制裁NGO已刺中美國的要害。

台灣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張亞中曾指出,NGO打的是公益與人權之名,舉的是民主與自由的旗號,但絕大多數的NGO其實是在貫徹西方價值理念,為西方大國謀取國家利益的工具而已。

上世紀冷戰結束之後,西方國家在全球掀起了一場「結社革命」,世界各國出現了大量的NGO,它們以社團、基金會的名義,以提供人道援助、促進經濟發展、制止環境惡化、保護人權為旗號,在一些政府失能和市場失能的領域,發揮了積極的和正面的作用,一度為人稱道。但是,不久之後,許多國家發現,這些NGO直接受西方國家指揮和控制,在一些重要的領域幾乎替代了、當上了政府部門的職能,削弱了政府的功能,也削弱了國家主權,導致十分嚴重的後果。

許多國家的實踐經驗發現,西方國家透過NGO以及各種國際援助資金,在他們的國內豢養了一批代理人,領着遠高於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的薪水,罔顧當地百姓的疾苦,完全脫離了當地的社區和基層民意,脫離社會現實,只聽從西方大國的指揮,言行只符合西方國家的政治正確準準,充當西方的傳聲筒。
這些國家又發現,當地的政府部門和政府官員無論怎樣,都要受到當地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受法律的規範。相反,NGO及其代理人的決策和財務卻幾乎不受監督。這種情況不能讓人接受。

進入2000年之後,國際發生多場顏色革命,例如2003年的格魯吉亞的「玫瑰革命」、2004年烏克蘭的「橙色革命」,以及之後的「阿拉伯之春」,顛覆了多個國家透過選舉產生的合法政府。NGO充當了關鍵而重要的角色。

2004年開始,全球有50多個國家立法規範非政府組織的活動,要求非政府組織的運作變得透明化,接受當地政府和社會的監管及規限。中國也於2017年1 月1日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從過往許多國家的經驗中可知,NGO在西方霸權主義為特色的全球治理中,其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們以人權、公益,民主、自由等冠冕堂皇的口號為招牌,實際卻是協助西方大國謀取他們的國家利益,而且往往對這些NGO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帶來災難性的破壞。

香港由今年六月開始的黑色暴亂,大的背景是中美兩國的國際角力,美國將香港用作制衡大國,抑制中國崛起的棋子。而被中國外交部點名的這些NGO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如果細心比對一下過往在東歐、中東、南美、非洲,以及其他許多國家發生的事情,不難發現他們正在香港做過去在其他國家策動「顏色革命」相同的事情。而香港也有一批美國的代理人在張牙舞爪地損害香港的利益。

如何制裁這些NGO呢?外交部尚未公開具體的措施,但可行的辦法是很多的,從其他國家的經驗看,監管其資金、人員,以及它們在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活動,可以有效地制約它們的行動,中國及其香港特區可以要求這些NGO首先要得到批准才可以落地,亦可限制其接受外國資金的上限,規定資金進出的渠道,限制資金的使用範圍等,以反洗錢反恐等名義調查及限制資金,亦可以加強管理與這些NGO有直接或間接關連的本地人員。

制裁NGO的反擊行動,等同刺中要害,斬斷美國在香港的魔爪,打擊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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