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1日發布通知,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買樓首期,預計可減輕買家籌集首期壓力,有助鼓勵入市。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當日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確購房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後,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住房公積金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可以減輕購房人籌集購房首付款的壓力,更好滿足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協同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執行會長彭澎則表示:「因為原來的公積金要等到你交到首付款以後,用公積金付後面的按金。現在直接可以首付,應該說對於購房的門檻是進一步下降。如果自己的公積金賬戶餘額比較多,他提取出來交了首付款,又可以用公積金來貸款,他購樓的成本就會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