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英宣布BNO港人可留英5年 再申請成為公民

英國政府宣布將向擁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分的香港人及其家屬放寬移民權利,由6個月的入境時限變成5年,期間可在英國工作和就學,之後可以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英國外相藍韜文。﹙互聯網﹚
英國外相藍韜文。﹙互聯網﹚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在國會稱,制定和實施香港版國安法,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的高度自治,與香港《基本法》直接衝突,而國安法更威脅到聯合聲明所保護的自由和權利。

約翰遜又指,英國早前已表明,若中國推行港版國安法,「我們將為擁有BNO的人提供一條新路,讓他們在英國生活和工作,然後申請公民身分。這正是我們現在要做的」。在1997年7月1 日前出生的香港人都有資格申請BNO護照。目前大約有290萬人具有此身分,當中30萬人持有該護照。

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則表示,持有BNO護照者入境英國6個月的期限將延長至5年,並可找工作和就學。在英國居留滿5年後可申請「定居身分」(settled status),再過12個月,即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而申請人數沒有「數量限制」,形容此一「特殊和度身訂造的」安排是履行英國對香港人的歷史承諾。

中國駐英大使館早前則表明反對英國的做法,發言人表示,指兩國曾交換備忘錄,英國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BNO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重申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BTC﹚」或者BNO,都是中國公民,對英國的做法,中國保留採取相應措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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