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嫌京華城收賄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上月29日二度裁定交保,但檢方不滿再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日(2日)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4人全部羈押禁見,4人均已押送回看守所。民眾黨表明,支持柯文哲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上月29日第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及另外3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並施以電子監控;而柯文哲的保釋金額則增加至7,000萬元新台幣。此後,柯文哲籌滿保釋金、二度交保,然而跨完年,就被法院裁定,4位被告都有逃亡可能,並有足夠事實認為,他們可能會湮滅證據,或有串供可能。法院稱,柯文哲曾擔任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與另外3人均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一般人更有能力在海外滯留不歸,因此必須羈押。
對此,民眾黨表示痛心至極,呼籲賴清德「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稱此番舉動會令賴清德變成「破壞司法公信的歷史罪人」。民眾黨強調,會持續陪伴柯文哲捍衛清白,並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