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 重新定義假劣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重新定義假藥劣藥。(互聯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重新定義假藥劣藥。(互聯網)
去年內地熱播電影《我不是藥神》帶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
去年內地熱播電影《我不是藥神》帶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

鑑於內地醫藥市場的種種實際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藥品管理法,重新定義假藥劣藥。日後進口內地未獲批准的境外合法新藥,將不再按照假藥處理。修訂草案回應,內地民眾對從境外購入抗癌新藥,而被當作進口假藥的關注,修例後情節較輕的行為,可以減輕甚至免於處罰。

法工委行政法主任袁杰指,修訂由保護變成促進公眾健康,回應社會關切,亦都堅持風險管理。她坦誠,修例確實是回應去年內地熱播電影《我不是藥神》所引起的關切,指明白老百姓的需要,進口少量未經批准藥品算進口假藥,觀感並不好,但重申沒有批准的藥品,一般都是不能進口。

法例規定,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成分不符、以非藥品或者其他藥品冒充為藥品,以及藥品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等,都被列為假藥。至於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被污染的藥品,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等,則界定為劣藥。

如果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可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處以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最高3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需要終身禁止從事相關經營活動,並由公安機關處罰最多15天拘留,規定由今年12月1日起生效。

《我不是藥神》是2018年內地的一部現實主義題材劇情片,影片講述一名印度神油店的老闆,從印度走私代購一種用於治療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之藥物「格列寧」的仿製藥的經歷。影片上映後,進一步引發了人們對中國大陸的進口藥價格過高的關注,獲得第55屆金馬獎最佳男主角、新導演和最佳原著劇本獎,以及第38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兩岸華語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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